涂層整理劑作為一種重要的紡織助劑,它的生態要求與其他的紡織助劑一樣有下列八條
①高生物降解性,包括平均生物降解度和初始生物降解度。
②低毒性,包括急性毒性、反復接觸毒性、致癌性、刺激性、過敏性、誘變性、魚毒性、水生細菌與藻類
毒性等。
③低甲醛或無甲醛。
④不能含有環境激素。
⑤可萃取重金屬的含量不能超過允許限量。
@24種致癌芳香胺的含量或在特定(即還原)條件下裂解產生的24種致癌芳香胺的含量不能超過
允許限量30mg/kg(Eco—TexStandard100中要求不超過20mg/kg)
⑦不能含有可吸附有機鹵化物。
⑧不能含有其他有害化學物質,包括危險物質、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磷酸鹽、聚磷酸鹽、乙二胺四乙
酸、二乙烯三胺五乙酸等。
這八條要求從綠色化學的角度來說可以概括成四點,即
①涂層劑的分子結構是否對人體有毒和對環境有害。
②涂層劑在生產和使用過程中是否會產生或分解釋放出對人體有害和對環境污染的化學物質。
③涂層劑在紡織品上是否會殘留有毒或有害化學物質。
④涂層劑能否被回用或再生?能否被轉化為無害物質或能否被生物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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