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面對童裝安全,不同市場有不同法規,例如,美國CPSIA對兒童用品中有害物質鉛、鄰苯二甲酸酯的規定和兒童使用的玩具和用品中可導致梗塞、吸入或吞咽等風險的小部件的要求;以及16 CFR 1615及1616兒童睡衣燃燒性的標準;歐盟GPSD《通用產品安全指令》和REACH法規中涉及兒童消費品物理和化學安全方面的要求;中國GB 1804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針對嬰幼兒用品中如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等項目的安全要求。
“加強對童裝產品設計的監管;加強源頭監管;加強對童裝生產關鍵過程的安全監管;加強對企業實驗室的監督監管;加強童裝企業分類管理工作。這些是我們可以向國外借鑒的經驗。”她說。
此外,面對不斷增多的紡織品技術性和安全性方面的“貿易壁壘”,蔣紅積極支招,為國內企業應對日益嚴重紡織品安全問題。
首先,企業應該積極參與國際貿易與環境事務,積極參與國際環境與貿易關系的協調、談判及規則的制定。
“隨著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增加,紡織品服裝企業在進行國際貿易的同時,一定要清晰地了解進口國的法律法規要求和‘綠色壁壘’的條款內容。不同國家對紡織品的法律法規要求不盡相同,因此紡織企業在簽訂合同前要詳細了解。建議企業在接單時,首先要評估產品的指標要求。如果指標過高,企業就很難做到有盈利。”
其次,加強技術創新,完善相關制度與機構。積極實施ISO14001認證,推行清潔生產,提高產品的質量,增強產品的國際競爭力;發展生態紡織品;開發和引進高新技術;創建國際認可的紡織服裝產品的檢驗機構;加強環境標志與認證的實施。(中國纖檢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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