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國紡織服裝標準現狀
由于紡織業是我國的民族工業和支柱產業,我國的紡織標準化工作從建國初期即已開展,迄今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從紡織材料、制成品到服裝標準已形成體系和規模。截止2002年底,共有紡織品和服裝標準885個(不包括纖維原料標準),其中國家標準383個,紡織行業標準502個,形成了以產品標準為主,配之以基礎標準的紡織標準體系,涉及纖維、紗線、長絲、織物、紡織制品和服裝等多個類別,基本滿足了紡織品和服裝的生產和貿易需要。
紡織品標準與國際標準的接軌工作也做得較好,采標率在國內居于前列,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統計,對國際標準的采標率,國內平均水平約為44%,而紡織品的采標率達80%。
然而,我國的紡織標準發展依然滯后于經濟發展,還遠遠不能滿足市場經濟特別是進出口貿易的要求。這是因為:
第一.標準沒有以產品性能及應用中的實際需要制定。我國現行的標準有很多還是在計劃經濟時代制定的,采用的是前蘇聯模式,是根據產品的原料、品種及生產工藝制定的產品標準和試驗方法標準,滿足了生產企業的要求,也適應了當時計劃經濟的需求,但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對外貿易的增加,客戶對產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對我們的標準提出新的需求,要求以產品的最終用途來制定考核指標,可是,我國紡織標準卻未能滿足這種需求。以GB/T411-93《棉印染布》為例,色牢度的考核指標是根據染料類別制定的,使用不同的染料有不同的色牢度考核指標,且指標偏低,印花產品的濕摩擦色牢度指標僅為1-2級,根本不能滿足消費者的穿著要求。
第二.現行的標準體制造成各行業間的標準缺乏溝通,標準的審查、修訂工作滯后。由于現行的標準體系是以原料和工藝劃分的,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由各個行業的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進行管理,棉、毛、絲、麻紡、印染、色織、針織、服裝等,有十多個標準歸口單位,各行業根據自己的生產工藝,制定自己的行業標準,并不充分考慮行業間存在著標準的某些共同性及前后道工序間標準的關聯性,行業間的標準缺乏溝通,以同為襯衫面料的滌棉印染布和滌棉色織布為例,其考核指標就不一樣。而且,由于條塊分割,各行業的標準審查、修訂工作也不同步。按標準制定原則,標準三至五年就應進行復審,然而,我國紡織標準的修訂周期卻很長。仍以GB/T411《棉印染布》為例,從65標準到78標準,再到93標準,均間隔十多年才修改一次,且93標準至今還作為國家標準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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