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是一個體系,主要由技術規章和規范、包裝和標簽要求、商品檢疫和檢驗規定、綠色壁壘和信息技術壁壘五個部分構成。
目前在紡織品、服裝貿易中的技術壁壘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從產品設計、生產到報廢、回收的全過程中,對環境影響設置的壁壘,另一類是對產品本身的安全要求,即產品不能對對消費者的安全和健康有不良影響。
而技術標準和技術法規是實現技術壁壘的重要工具。如:對甲醛、偶氮染料、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含量進行限定的標準;對生產企業的環境管理體系進行認證的IS014000標準體系認證;對實驗室進行認可的ISO/IEC指南25,43,58等。
歐盟、美國及日本等發達地區也正是通過制訂相應的技術法規和標準,來限制紡織服裝進口。1995年日本的《產品責任法》規定,對皮膚傷害、異物混入、燃燒事故、染色不良造成的特殊事故等服裝成品缺陷,受害者可申請賠償。1997年,歐盟禁止在棉花種植過程中使用含有有毒金屬化合物的殺蟲劑;1994年德國食品和日用品法案規定在紡織品中不得檢出過敏性分散染料;1999年1月1日起,使用含有致癌芳香胺的118種偶氮染料的成衣、皮革、服裝、床上用品、家居布料等不可在德國市場上銷售。歐盟則規定從2002年7月1日實施上述標準。美國聯邦法規16CFR1303規定,要取締服裝配件表面鍍層中的含鉛涂料。諸如此類的技術法規和標準正在對我國紡織產品的出口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江蘇申澄集團出口德國的一批針織服裝,就因沒有達到合同上約定的生態紡織品標準,被中間商處以16萬美元的罰款。
二.發達國家對紡織品的相關技術法規和標準
1.歐盟對紡織品的技術要求
(1)健康與安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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