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試驗條件及溫度控制
2.5.1試樣測定的溫度條件GB/T 7573-2009的溫度要求范 圍比較寬泛.控制室溫在1O~C~30。C 即可;QB/T 2724—2O05和QB/T 1277—1991分別要求為(20±1)。C (20±2)。C。三個標準都對測定 溫度有要求,因此在測試時要控制試 驗環(huán)境溫度。
2.5.2振蕩時間
用于紡織品pH值檢測的GB/T 7573-2009規(guī)定的振蕩時間較皮革、 毛皮的時間要短,為(120±5)rain; 而鑒于皮革毛皮產(chǎn)品的本身特點,QB/T 2724-2005和Q]3/T l277—1991 則要求振蕩6 h 以便樣品能更加充分地萃取。
2.5.3測試樣品個數(shù)
GB/T 7573-2009要求同時測定3個平行樣品,其中第一份萃取液只 作為平衡潤洗電極使用,所測試的數(shù) 值并不記錄,只記錄第二和第三個 樣品的萃取液的pH值。Q]3/T 2724—2005和QB/T 1277—1991均只需同時測量兩個平行樣即可。
2.6測試報告的表示差異
2.6.1結(jié)果的表示
GB/T 7573-2009要求精確到0.1 個pH單位,Q]3/T 2724-2005要求 精確到0.05個pH單位Q]3/r 1277—1991沒有對測試報告內(nèi)容提出具體 要求,具體操作時可以參照QB/T 2724-2005。
2.6.2萃取介質(zhì)的標明GB/T 7573-2009中提出蒸餾 水和0.1 mol/L氯化鉀溶液兩種作為 萃取介質(zhì).所以在具體試驗報告中 就要表明使用的是哪種萃取介質(zhì)。 而Q]3/T 2724-2005和Q13/r 1277—1991中只有蒸餾水一種萃取介質(zhì). 所以在報告中不作要求。2.6-3稀釋差的測定稀釋差即溶液的PH值和溶液 稀釋10倍之后的pH值之差。GB/T 7573-2009中不要求測定 稀釋差,所以在報告中也就無需體 現(xiàn)。QB/T 2724-2005中對于pH值 小于4或者大于1 0的要求測定稀釋 差.Q]3/T 1277—1991中也有對稀 釋差測定的要求,這些要記錄到報 告中的。
2.7三個方法標準對應的不同判定標準 目前,GB/T 7573—2009對應的是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chǎn)品基本安全技術(shù)規(guī)范》和GB 1 840 1-2003《國家紡織產(chǎn)品基本安全技術(shù)規(guī)范》.其中GB 1 8401—2010對紡織品pH值的要求分為A、B、三類.對應范圍分別為:4.0~7.5 4.0~8.5和4.O~9.0。GB 1 840 1—200對紡織品的要求也分A、B、C三類范圍分別為:4.0~7.5、4.0~7和4.0~9.0。其中GB 1840l一2010對后續(xù)加工工藝中必須要經(jīng)過濕處理的,非最終端產(chǎn)品的pH值放寬至4.0~10.5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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