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分為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一級指標為普適性、概括性的指標;二級指標為反映紡織印染企業清潔生產各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內容具體、易于評價考核的指標。
(2)工藝選擇必須嚴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2005年l2月,國務院頒布《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其中對紡織印染行業提出了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的各種工藝設備。在環評的清潔生產分析中應嚴格按國家產業政策予以控制,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工藝技術設備應在清潔生產分析中指出。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產業政策頒布后,原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發布的《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2000年修訂)》、原國家經貿委發布的《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工商投資領域制止重復建設目錄(第一批)》同時廢止。對依據《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2000年修訂)》執行的有關優惠政策,調整為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目錄執行。因此,在環境影響評價的清潔生產章節中應該嚴格按照《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產業調整方向進行評價。引用依據也不得再用原來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發布的上述3個文件。
4·結語
(1)紡織印染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的確定應按照清潔生產評價指標的選取原則和清潔生產六大類評價指標,結合印染行業的特點和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可分為印染行業清潔生產評價的普遍性指標和特殊性指標。
(2)紡織印染行業推行清潔生產,由企業外部及企業內部兩個方面的推動機制相互作用。外部作用主要是政府的強制或激勵機制。企業要推行好清潔生產,主要靠完善自身內部機制,改進生產工藝及生產裝備,提高管理水平。
(3)清潔生產分析中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是工藝比較和定量評價指標選擇方式;二是工藝選擇必須嚴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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