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色牢度是紡織品重要的內在質量指標,一般根據試樣的變色和未染色標準貼襯織物的沾色情況來評定等級。標準貼襯織物是在色牢度試驗中提供精確而有重現性的標準物質。國家標準分別規定了亞麻、苧麻、羊毛、棉、粘膠、聚酰胺、聚酯、聚丙烯腈和絲標準貼襯
織物規格:
GB/T 13765-1992(紡織品色牢度試驗亞麻和
苧麻標準貼襯織物規格》
GB/T 7568.1_2002《紡織品色牢度試驗毛標準
貼襯織物規格》
GB/T 7568.2_2008《紡織品色牢度試驗標準貼
襯織物第2部分:棉和粘膠纖維》
GB/T 7568.3 008《紡織品色牢度試驗標準貼
襯織物第3部分:聚酰胺纖維》
GB/T 7568.4_2002《紡織品色牢度試驗聚酯標
準貼襯織物規格》
GB/T 7568.5—2002《紡織品色牢度試驗聚丙烯
腈標準貼襯織物規格》
GB/T 7568.6—2002《紡織品色牢度試驗絲標準
貼襯織物規格》
這些國家標準在規定標準貼襯的沾色性能中,總計規定了用4個大類共9種染料進行試驗,它們分別是C.I.直接藍1、C.I.直接藍71、C.I.直接紅16、C.I.直接紅79、C.I.酸性紅42、C.I.酸性藍59、C.I.酸性紅151、C.I.分散紅4和C.I.堿性綠 4。
在長期檢驗實踐中,發現C.I.直接藍1的分子結構中含有鄰甲氧基苯胺(o—Anisidine,化學文摘號:9O.04-0)和3,3 .二甲氧基聯苯胺(3,3 一dimethoxybenzi.dine,化學文摘號:1 19 90-4)兩種致癌芳香胺。早至1994年,德國政府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禁止生產、使用和銷售可還原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以及使用這些染料的產品。目前,世界許多國家也采取相應禁止措施。我國政府也于2003年制訂了強制性國家標準GB l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對可還原出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進行了嚴格的限制。然而,目前關于《標準貼襯織物》系列國標卻規定了使用致癌染料。標準貼襯織物系列國標是基礎標準,許多其它標準都引用了該系列標準,包括上述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8401-2003也間接引用了該系列標準。因此,本文對上述國家標準7個標準貼襯織物系列標準中,所用到的4個大類9種染料進行禁用致癌芳香胺篩選檢驗,以期尋求相應的替代染料,既滿足上述7個標準貼襯織物系列標準要求,又不含禁用致癌芳香胺,達到改善檢驗環境及條件、保護檢驗人員健康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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