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低碳經濟是未來世界發展的大勢所趨,將給能源、環保等新興產業帶來新的機遇。中國未來的發展也無法脫離能源問題,在很大程度上,這也是中國未來發展的的一個前提。文章從發展低碳經濟的角度出發,著力探討了我國資源稅制在低碳經濟發展中所存在的問題,并借鑒發達國家發展低碳經濟在資源稅制及相關稅制上的做法,對我國資源稅制改革提出一些建議,從而促進低碳經濟在我國的發展。
隨著世界三次工業革命的完成,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人口數量的不斷膨脹,許多森林、草地、濕地等自然資源受到破壞,越來越多的物種也頻臨滅絕。全球氣候變化已經成為人類21世紀面臨的重要挑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已成為當今國際社會普遍關注的環境和社會問題。過高的碳排放不僅加劇氣候的惡化,對于GDP也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控制碳排放量能夠降低經濟成本。在生態環境面臨著巨大挑戰的同時,能源的高價格和供給的波動性也正激
勵著各國更有效地利用能源。在此背景之下全世界呼吁低碳經濟的發展成為必然。英美等國及日本都先后實施了針對低碳經濟的方案,從能源、產業、技術、貿易等方面著手,試圖抓住低碳經濟發展的第一波財富。
一、低碳經濟發展對稅收制度的要求
低碳經濟的發展要求相關的政策制度與之協調配合,而稅收制度首當其沖。低碳經濟發展對于稅收制度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幾點:第一,低碳經濟要順利發展,必然要求稅收制度能夠使環境外部性內部化,即能夠把生態環境服務費用及生態環境的損害費用直接計人物品價格、服務價格和各種活動的價格中去,實現“污染者付費原則”和“生態破壞者付費原則”。第二,低碳經濟的發展要求稅收制度能夠刺激消費者、生產者及生態建設者改變行為方式,用合理的方式使用資源。消費者在不降低生活質量的前提下,進行消費領域的節能和減少CO2的排放。生產者淘汰落后技術,以大規模生產代替小規模生產。第三,能夠促進低碳產品、低碳技術、低碳能源的開發利用、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的改革。第四,低碳經濟的發展離不開資金的大力支持,即要求稅收制度、能夠提供政策上的優惠,如企業減免稅款。稅收在增加財政收入的同時,要將收入合理利用于改善生態環境或進行生態修復和建設,也要用于對生態建設者和發展清潔能源企業的補貼支出,支持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利用。
這種用于生態環境保護,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稅收制度,從狹義上講是指對開發、保護和使用生態環境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按其對生態環境資源的開發利用、污染、破壞和保護程度進行征收或減免的一種稅收制度。從我國現行的稅種中,資源稅與其密切相關,也是當下能夠有力促進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主要稅種。
二、我國現行資源稅制對于促進低碳經濟發展的不足
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從事應稅礦產品開采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課征的一種,屬于對自然資源占用課稅的范疇。資源稅開征以來,經過不斷地改進,已經成為我國現行稅制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稅種,在調節資源級差收入、促進企業平等競爭和為國家籌集資金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對于保護資源的合理利用,減少環境污染并未起到應有的作用。低碳經濟的發展對稅收制度的要求還沒有在資源稅中體現,存在諸多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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