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質量要求選配原料
無論化纖的純紡或混紡,其紗線質量同樣要有較高的強度、較均勻的條干和較少的結雜疵點。化纖雖然整齊度好、含雜少,但超長、倍長以及并絲等仍對成紗質量產生危害。當選用長度較長、細度較細和強度較高的化纖原料時,可紡出強度較高和條干較好的成紗,故化纖的長度、細度和強度對成紗質量的影響基本和棉纖維的影響相同。但是,在化纖混紡中,成紗強度受混用纖維強伸性質差異的影響很大。兩者的性質差異越大,受影響的程度就越大,這是由于纖維的斷裂伸長不同,使得紗中的纖維出現斷裂不同時性的結果。當紗線受到拉伸負載時,一部分伸長小的纖維先斷,另一部分伸長大的纖維后斷,從而降低了纖維的強度利用率。理論和實踐都證明,當強伸性質差異較大的兩種纖維混紡時,混紡紗的強度總是低于各自純紡時的強度,且成紗強度隨混紡比的變化而變化,呈現兩頭高中部低的懸垂線形態,如圖1-5所示。
圖中最低點Q稱為臨界混紡比。根據纖維的強伸數據,可按式(1—1)計算其臨界混紡比值。
(1-1)
式中:QB——B纖維的臨界混紡比(%);
PA——伸長小的A纖維強度(km);
PB——伸長大的B纖維強度(km);
PB‘——當A纖維斷裂時,B纖維的相應負荷值(km)。
現將棉與粘纖和棉與高強低伸滌綸混紡時的臨界混紡比舉例計算如下。
設棉的纖維強度PAC=34.4km,粘纖的纖維強度PBW=24.6km和P’BV=10.3km,高強低伸滌綸的纖維強度PBht=56.3km和P’Bht=27.2km,則有:
兩種纖維混紡時,應避免選擇臨界混紡比,否則,成紗強度最低。當然,混紡比的確定,還需考慮可紡性、服用性和生產成本等其它因素。
混紡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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