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標準代替GB/T 2378-1980({酸性染料染色色光和強度的測定方法》。本標準與GB/T 2378-1980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標準名稱規(guī)范為《酸性染料染色色光和強度的測定》;— 增加了尼龍染色測定色光和強度的方法;— 增加了試驗報告的內(nèi)容。本標準由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yè)協(xié)會提出。本標準由全國染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34 )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沈陽化工研究院、中國樂斯化學公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勇、陳呈新、馬君慶。本標準1966年首次發(fā)布為化工部頒標準HG 2-361-1966,1980年修訂為GB 2378-19801、范圍本標準規(guī)定了酸性染料染色色光和強度的測定方法。本標準適用于酸性染料染色色光和強度的測定。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下 列 文 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nèi)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GB /T 2 374-1994 染料染色測定的一般條件規(guī)定3 原理用 酸 性 染料試樣與同品種的標準樣品于同一條件下,在羊毛纖維或錦綸(尼龍)上進行染色,然后以標準樣品的染色強度為100分,色光為標準,進行目測比較,評定試樣的色光和強度。4 試劑和材料試 劑 和 材料應符合GB/T 2374-1994中第3章的有關規(guī)定。5 儀器和設備儀 器 和 設備應符合GB/T 2374-1994中第5章的有關規(guī)定。6 試驗方法6.1 羊毛染色方法6.1.1 一般條件染色一般條件應符合GB/T 2374-1994的有關規(guī)定。染色方法的選擇須根據(jù)具體品種、性能,以給色力最高為原則。染色深度根據(jù)具體品種選定,以符合分檔清晰為原則。6.1.2 染色條件

6.1.3 染液配方根 據(jù) 染 料的性質,選定染色方法,按表1的要求配制染液。以染色深度為1%的強酸性染色法為例,染液配方如表2
6.1.4 染色過程按 表 2 規(guī)定配制染液,在室溫下,把已編號并經(jīng)煮沸的纖維順序投人到各染缸中進行染色,染色過程中不斷翻動。染浴于30 min-60 min內(nèi)升溫到規(guī)定溫度,并在此溫度下保溫染色規(guī)定時間,把染缸從加熱浴中取出,冷卻到50'C -60℃后,把纖維從染缸中取出,用流水洗凈,晾干或于60℃以下烘干。6.1.5 染色結果的評定按 GB /T 2374-1994中第6章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6.2 錦綸(尼龍)染色方法6.2. 1 一般條件染 色一 般 條件應符合GB/T 2374-1994的有關規(guī)定。染色深度根據(jù)具體品種選定,以符合分檔清晰為原則。6.2.2 染色條件酸 性 染 料在錦綸(尼龍)織物上染色,一般條件如下:纖維 : 錦 綸織 物 , 49 ;染色 深 度 :0 .5% (ow f)-3%(owf);染色 浴 比 : 1 :5 0;乙酸 錢 ; 2% (o wf )- 5%(ow,f);染色 溫 度 :9 0℃ 一 95 ℃;保 溫 染 色 時 間 :3 0m in.6.2.3 染液配方以染 色 深度為1%的為例,染液配方如表3.表3 染 液 配 方 單 位 為 毫 升
6.2.4 染色過程按表3 規(guī)定配制染液,在室溫下,把已編號并經(jīng)煮沸的纖維順序投人到各染缸中進行染色,染色過程中不斷翻動。染浴于30 min-60 min內(nèi)升溫到90'C -95'C,并在此溫度下保溫染色30 min,把染缸從加熱浴中取出,冷卻到50'C-60℃后,把纖維從染缸中取出,用流水洗凈,晾干或于60℃以下烘干。6.2.5 染色結果的評定按 GB /T 2374-1994中第6章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7 試驗報告試驗報告包括以下內(nèi)容:a) 被測染料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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