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關于樣品的預處理 偶氮染料的還原方式有三種: 強堿性條件下還原:Na2S2O4/NaOH; 強酸性條件下還原:SnCl2/HCl; 弱酸性條件下還原:檸檬酸鹽/NaOH緩沖溶液(pH=6.0) 強堿或強酸條件下反應激烈、不易控制,付反應多,對后續的分析不利。弱酸性條件下反應溫和、易控制,且接近人體皮膚環境。實際上,無論在哪種條件下,還原反應的程度都是相對的,它與反應時的酸堿性、溫度、時間和其它處理條件有關。 對由不同顏色或組分組成的樣品,歐盟標準明確規定,若顏色和材料是可分的,則必須分開檢測,但GB標準未作具體規定。 由于還原程度是相對的,因此一旦在規定的溫度下達到一定的反應時間,必須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2min)將反應物溫度降到室溫(20 ℃ -25℃),以免發生過度反應,確保分析結果的重現性。 GB標準中規定在還原液的提取和濃縮中,要先后進行加堿和加酸處理,其目的是先將還原出的胺的檸檬酸鹽轉化成胺,以被有機溶劑萃取,隨后再轉化成胺的鹽酸鹽,以使生成的胺再濃縮過程中有足夠的穩定性而不致量的損失。但由此而帶來的問題是:(1)加入NaOH,使還原液的pH值大大升高(pH值可達13),有可能促使進一步的還原發生,使最終分析結果明顯升高;(2)加堿、加酸的多次轉化并不是完全定量的,使系統誤差增大;(3)由于生成的胺形成鹽酸鹽后,在濃縮過程中的穩定性大大提高,從理論上這將有助于使分析結果更接近于真是情況,但這與歐盟法規的規定不符,通常的結果是,少數不穩定的胺,如2,4- 二氨基甲苯和2,4-二氨基苯甲醚的分析結果會大大高于采用歐洲方法的分析結果。由于方法本身是一個相對方法,條件不同,結果顯然是不可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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