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611證券簡稱:*ST天首公告編碼:臨2016-56
內蒙古天首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共同設立產業投資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擬通過全資子公司北京凱信騰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凱信")與北京市金潤廣源資產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簡稱"金潤廣源")共同設立規模為10億元的產業投資基金,其中北京凱信擬認繳基金份額為1000萬元,剩余基金份額由金潤廣源和其他投資者認繳。
2、雙方確定產業投資基金的運作平臺為"吉林省匯澤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由其為本公司提供產業并購服務,其投資進度、市場前景、投資收益等尚存在不確定性。
3、產業投資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未能通過基金業協會審查而未能完成備案、募集份額不足等)不能滿足成立條件從而無法成立的風險。
一、對外投資概述
1、內蒙古天首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北京凱信騰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凱信")擬以1000萬元人民幣,認繳北京市金潤廣源資產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簡稱"金潤廣源")發起設立的"吉林省匯澤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匯澤基金")的基金份額。該基金總規模為10億元人民幣,其中本公司全資子公司北京凱信認繳基金份額為1000萬元,剩余基金份額由金潤廣源和其他投資者共同認繳。
2、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共同設立產業投資基金的議案》,并同意授權公司管理層與金潤廣源簽署產業投資基金相關協議及配合辦理產業投資基金相關的申報工作。
3、本次對外投資在董事會的審批權限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4、本次對外投資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投資協議主體的基本情況
北京市金潤廣源資產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是經北京市海淀區批準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成立于2011年5月19日,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核準于2014年6月4日完成備案登記,登記編碼為P1003026,具備基金管理人資格。執行事務合伙人北京金潤熙祥投資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黃寧軍;自然人合伙人傅紹驥,機構合伙人北京金潤熙祥投資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合伙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108575114359N,經營范圍:投資管理;投資咨詢;資產管理。("1、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2、不得公開開展證券類產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動;3、不得發放貸款;4、不得對所投資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提供擔保;5、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下期出資時間為2021年05月18日;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三、投資標的的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吉林省匯澤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公司類型:有限合伙企業
成立時間:2016年3月28日
經營場所:長春市南關區前進大街6688號惠民嘉苑小區13號底層商鋪212-10室
執行事務合伙人:北京市金潤廣源資產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傅紹驥
普通合伙人(發起人名稱):北京市金潤廣源資產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經營范圍: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權類投資并從事相關咨詢服務業(不得以任何方式公開募集和發行基金);互聯網信息服務(除互聯網上網服務)(不得從事理財、非法集資、非法吸儲、貸款等業務;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禁止的,不得經營;許可經營項目憑有效許可證或批準文件經營;一般經營項目可自主選擇經營)
四、合作的主要條款
(一)合作模式
以金潤廣源發起設立的吉林省匯澤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作為產業投資基金的運作平臺,為本公司提供產業并購服務。
(二)規模及出資
1、匯澤基金的總規模為人民幣10億元,其中本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北京凱信騰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認繳基金份額1000萬元,剩余基金份額由金潤廣源和其他投資者認繳。
2、存續期為3+2年,3年投資期,2年退出期,經合伙人會議審議通過,匯澤基金存續期限可以延長1年。
3、雙方一致同意基金由金潤廣源擔任普通事務合伙人和執行事務合伙人。
(三)投資方向
匯澤基金將以"一帶一路"稀有礦產資源、清潔能源等及其相關行業為主,重點投資采礦業、選冶業、勘探業和與環?;A設施建設相關且具有高成長潛力的企業。
(四)經營管理
1、匯澤基金將成立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根據其職權具體參與經營活動及日常經營管理事務,負責投資項目篩選、立項、組織實施、投資后監督管理及投資項目退出等工作。投資委員會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通過方可生效。
2、金潤廣源作為匯澤基金普通事務合伙人負責匯澤基金日常經營管理事務,并向匯澤基金有限合伙人收取管理費。其中:投資期每年收取的管理費為有限合伙人實繳出資額的2%;投資期后每年收取的管理費為有限合伙人中已經投出且尚未退出的資本額的2%。
3、其他限制:
1)不得投資于其他創業投資企業及合伙企業;
2)不得對外貸款及擔保;
3)不得用于贊助、捐贈等支出;
4)不得開展可能導致違反中國證監會或所上市的證券交易所的規定的投資或其他業務經營活動;
5)不得從事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
(五)特別約定
雙方一致同意:在匯澤基金對所投資的標的實施投資前雙方須協商確定投資退出方式,并達成書面約定,投資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標的滿足設定條件的情況下由本公司進行收購以及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方式等。具體收購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和市場公允原則協商確定。
(六)基金托管
基金將募集的資金托管給有托管業務資質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并與其簽署《托管協議》,相關托管費按《托管協議》執行。
五、對外投資的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1、本次對外投資的目的
公司出資參與產業投資基金的目的是基于未來發展戰略的探索和創新,可為落實日后戰略發展業務籌備資金,更好地把握投資機會,為公司產業整合、并購積累經驗,豐富盈利模式,確保公司持續健康、快速穩定的發展。
2、本次對外投資可能存在的風險
產業投資基金具有投資周期長、流動性較低等特點,公司本次對于產業投資基金的投資,將面臨較長的投資回收期;并且設立后的產業投資基金在投資過程中將受宏觀經濟、行業周期、投資標的公司經營管理等多種因素影響,存在面臨投資失敗及基金虧損的風險。
3、本次對外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投資有助于公司提高資本運作水平,增加盈利來源,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對公司的戰略發展將產生積極影響。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2、關于共同設立產業投資基金的合作協議
特此公告。
內蒙古天首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證券代碼:000611證券簡稱:*ST天首公告編碼:臨2016-57
內蒙古天首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籌劃重組停牌期滿申請繼續停牌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內蒙古天首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籌劃重大事項,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12日開市起停牌,相關公告刊登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以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內蒙古天首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項停牌公告》(編號:臨[2016-45])、《內蒙古天首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項繼續停牌的公告》(編號:臨[2016-50]);經公司及相關中介機構論證,該重大事項已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19日、2016年8月26日、2016年9月2日開市起繼續停牌,相關公告刊登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以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內蒙古天首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關于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公告》(編號:臨[2016-51])及《內蒙古天首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公告》(編號:臨[2016-52]、[2016-53));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9號--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的相關規定,因公司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期滿,經公司申請,股票于2016年9月5日開市起繼續停牌,相關公告刊登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以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內蒙古天首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籌劃重組停牌期滿申請繼續停牌公告》(公告編號:臨[2016-54])。
目前,公司及相關各方正積極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各項工作,公司爭取將在2016年9月19日前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要求披露重大資產重組信息。同時,在停牌期間,公司將每五個交易日發布一次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進展情況。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是《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www.cninfo.com.cn)網站,有關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后續公告,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內蒙古天首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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