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871股票簡稱:石化油服編號:臨2016-028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
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有限售條件
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數量為1,035,000,000股
●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為2016年8月22日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相關情況
(一)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或“石化油服”)前身中國石化儀征化纖股份有限公司(“儀征化纖”)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于2013年7月8日經本公司A股市場相關股東會議表決通過,以2013年8月16日作為股權登記日實施,并于2013年8月20日實施后A股股票首次復牌。
(二)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無追加對價安排。
二、股改限售股持有人關于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關承諾及履行情況
儀征化纖全體非流通股股東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履行法定承諾義務。
儀征化纖原控股股東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化”)、股東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更名為中國中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有限”)的承諾:
1、中國石化、中信有限自其所持儀征化纖的非流通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指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后首個交易日)起,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在前項承諾期滿后,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儀征化纖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個月內不得超過10%。
2、中國石化、中信有限自其所持儀征化纖的非流通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指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后首個交易日)起6個月內,根據《中國儀征化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提議召開儀征化纖董事會會議,審議以資本公積金每十股轉增不少于四股(含四股)的議案及相應召開股東大會的議案,并在儀征化纖股東大會上投票贊成該議案。
3、中國石化、中信有限自其所持儀征化纖的非流通股份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指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之后首個交易日)起12個月內,提請儀征化纖董事會在符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務院國資委”)、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相關制度的前提下提出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首次行權價格不低于2013年5月30日收盤價,即6.64元/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如發生除權除息事項,該價格做相應調整)。
4、中國石化承諾在儀征化纖股改完成后繼續支持其后續發展,促進其加快轉型,并將其作為今后相關業務的發展平臺。
相關股東履行承諾情況:
1、截至公告日,中信有限持有的1,035,000,000股有限售條件流通股還未上市流通。因儀征化纖于2014年實施了向中國石化出售全部化纖業務和資產,定向回購中國石化持有的全部2,415,000,000股A股股份,向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石化集團”)發行股份購買其持有的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有限公司100%股權,并非公開發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資金的重大資產重組(“重大資產重組”),中國石化持有的2,415,000,000股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于2014年12月31日被回購注銷。
2、2013年8月29日,儀征化纖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的相關決議案。2013年11月5日,儀征化纖召開了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2013年第一次A股類別股東大會及2013年第一次H股類別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以股權登記日(2013年11月20日)儀征化纖總股本為基準,以資本公積金向儀征化纖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5股的決議案。該決議案已于2013年11月22日實施完畢,儀征化纖總股本由4,000,000,000股增至6,000,000,000股。
3、儀征化纖因經營業績不具備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條件,儀征化纖原控股股東中國石化、股東中信有限無法于2014年8月19日(其前述承諾之到期日)前按照有關規定提請儀征化纖董事會提出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因實際控制人石化集團對儀征化纖進行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石化集團承諾在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在符合相關制度的前提下提請儀征化纖董事會提出股權激勵計劃。
2015年3月20日,儀征化纖完成公司名稱工商變更手續,更名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31日,儀征化纖A股股票簡稱變更為“石化油服”。
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已于2016年5月31日取得國務院國資委批復,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和類別股東大會批準。
4、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東變更為石化集團,同時主營業務發生了根本性變化,成為石化集團石油工程服務業務的發展平臺。
三、股改實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結構和股東持股變化情況
(一)股改實施后至今,發生的分配、轉增的股本結構變化情況
2013年11月22日,儀征化纖實施了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以股權登記日(2013年11月20日)儀征化纖的總股本4,000,000,000股為基準,以資本公積金每10股轉增5股。實施后,新增股份2,000,000,000股,本公司總股本為6,000,000,000股。
(二)股改實施后至今,發生過除分配、轉增以外的股本結構變化情況
2014年儀征化纖進行重大資產重組。2014年12月18日,儀征化纖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于核準中國石化儀征化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及向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證監許可[2014]1370號),核準重大資產重組。
2014年12月31日,儀征化纖取得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儀征化纖回購并注銷中國石化持有的儀征化纖2,415,000,000股A股股份,并同時向石化集團非公開發行的9,224,327,662股A股股份的相關手續已辦理完畢。2015年3月3日,儀征化纖募集配套資金向不超過10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1,333,333,333股A股股份的相關手續已辦理完畢。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后,公司總股本增加至14,142,660,995股。
(三)股改實施后至今,各股東持有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比例變化情況
-
四、大股東占用資金的解決安排情況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東占用資金。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海通證券”)為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保薦機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備忘錄第十四號——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有關事宜》要求,海通證券對本公司相關股東解除限售期事宜進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請核查意見書》,形成的結論性意見為:
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相關股東嚴格履行了股權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諾,公司董事會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請符合《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六、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情況
(一)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數量為1,035,000,000股;
(二)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為2016年8月22日;
(三)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細清單
-
(四)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情況與股改說明書所載情況的差異情況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況與股改說明書所載情況完全一致。
(五)此前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情況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為本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條件(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變動結構表
單位:股
-
八、備查文件
1、公司董事會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請表;
2、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請核查意見書。
3、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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