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正式裁定中國對印度出口的傳送帶織物未對印度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因此此案無措施結案。中方的應對取得了完勝,印度不會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
據悉,本案于2017年8月23日立案,根據立案公告,調查期為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根據我國海關統計,調查期內我國出口涉案產品至印度總金額約為781.4萬美元。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于9月12日召開本案應訴協調會,并于會后成功組織5家企業參加無損害抗辯。2017年11月,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正式代表行業向印度調查當局遞交無損害抗辯意見。2018年3月12日,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代理律師出席聽證會,現場陳述中方抗辯意見。2018年5月,本案發布終裁前披露,認為損害調查期內從中國進口的產品數量存在數量的絕對增長,同時,中國的出口商一直在以低于印度國內產業的成本和銷售價格的價格銷售涉案產品。披露發布后,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再次遞交終裁后評論意見,強調我方對印出口不存在損害事實及損害可能。最終說服印度調查當局,作出無損害裁決。
據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統計,2017年以來,印度對我國紡織服裝行業新立案件9起,其中原審案件5起,是對我國紡織產業發起反傾銷調查數量最多的國家。截至目前,除高強力紗案件終裁需要征稅、亞麻紗線案件尚在審理中以外,其它3起原審案件均取得無稅結案的重大勝利。4起復審案件中的2起也裁定不再繼續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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