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華孚色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期權第三個行權期行權
方式為自主行權,期權簡稱:華孚JLC2,期權代碼:037654。
2、股票期權第三個行權期可行權的股票期權數量為559.8萬份,占公司目
前總股本比例為0.56%,行權價格為4.29元/股,本次可行權的激勵對象共57
人,自主行權期限為2017年5月5日至2018年5月4日。
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與監事共3人本次可行權股票期權數量合計72萬份,
行權后所獲股票將遵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和《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
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的關于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禁
止短線交易的相關規定。
4、本次行權將通過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自主行權系統進行,行權
完成后公司將另行發布公告,敬請投資者注意。
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2017年第一次臨時會議審議
通過了《關于調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股票期權數量及注銷部分股
票期權的議案》和《關于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期可行權的議案》,公司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期的行權條件已經滿足,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簡述:
(一)2014年3月10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2014年第二次臨時會議以及
2014年4月25日召開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華孚
色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華孚色紡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
理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和《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審議公司股票期權
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獨立董事對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
監事會對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發表了核查意見。主要內容包括:
1、激勵計劃的股票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公司人民幣普通股股
票。
2、激勵計劃標的股票的數量:向所有激勵對象授予3,000萬份股票期權,
占本激勵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83,299.2573萬股的3.60%。其中,首次授予
2,700萬份,激勵對象為80人,占本激勵計劃擬授予股票總數的90%,占本計劃
簽署時公司股本總數的3.24%;
3、預留的股票期權:預留300萬份,占本激勵計劃擬授予股票總數的10%,
占本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的0.36%。預留股票期權的授予須在每次授予前召
開董事會,確定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激勵對象名單、行權價格、業績考核
條件等相關事宜,經公司監事會核實后,在指定網站按要求及時準確披露相關信
息。預留股票期權將在首次授權日起12個月內授予。
預留的股票期權自該部分股票授權日起滿12個月后,滿足行權條件的,激
勵對象在行權期內按50%,50%的行權比例分兩期行權。
行權期行權時間可行權比例
預留股票期權的自該部分股票授權日起滿12個月后的首個交易
50%
第一個行權期日至授權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止
預留股票期權的自該部分股票授權日起滿24個月后的首個交易
50%
第二個行權期日至授權日起36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止
在行權期內,若當期達到行權條件,激勵對象可對相應比例的股票期權申請
行權。未按期申請行權的部分不再行權并由公司注銷;若行權期內任何一期未達
到行權條件,則當期可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并由公司注銷。
4、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本激勵計劃首次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每股4.43
元,即滿足行權條件后,激勵對象可以每股4.43元的價格購買公司向激勵對象
增發的公司股票期權。預留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系依據該部分股票期權授予的董
事會會議決議日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與董事會會議決議
日前1個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盤價孰高原則確定。
5、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激勵對象為80人:董監高共計9人,中層管理人員、
核心技術(業務)人員共計71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在各激勵對象間的分配
情況如下表所示:
占授予
獲授的股
股票期占目前總股本的比
姓名職務票期權數
權總數例
量(萬股)
的比例
宋晨凌董事、董事會秘書1856.17%0.22%
宋江營運總監1264.20%0.15%
朱翠云研發生產總監1264.20%0.15%
孫萍海外營銷副總監1204.00%0.14%
陳亮國內營銷副總監1204.00%0.14%
李強研發生產副總監903.00%0.11%
胡英杰研發生產副總監903.00%0.11%
胡旭營運副總監903.00%0.11%
江德良財務副總監903.00%0.11%
中層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共計71
1,66355.43%2.00%
人)
預留30010%0.36%
合計3,000100%3.60%
6、該激勵計劃有效期為四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自本激勵計劃首次授權
日起滿12個月后,激勵對象應在未來36個月內分三期行權。首次授予期權行權
期及各期行權時間安排如表所示:
行權期行權時間可行權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權自首次授權日起滿12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至
40%
的第一個行權期授權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權自首次授權日起滿24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至
30%
的第二個行權期授權日起36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權自首次授權日起滿36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至
30%
的第三個行權期授權日起48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止
(二)2014年5月5日召開的公司第五屆董事會2014年第四次臨時會議審
議并通過《關于調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激勵對象及授予數量的議案》。首次
股權激勵授予期權的總數量由2,700萬份調整為2,676萬份,激勵對象的人數由
80人調整為79人;本次股票期權的總數量調整為2,973萬份,預留期權數量調
整為297萬份,占授予總數量的9.99%。
(三)2014年6月17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授予登記工作,期
權簡稱:華孚JLC2,期權代碼:037654,股票期權授予日:2014年5月5日,
行權分期數:3期,期權有效期:48個月。期權授予總量2676萬份。
二、董事會對期權行權數量、行權價格歷次調整的說明
1、由于1名激勵對象離職,已經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根據股東對的授權
以及《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取消該1名激勵對象的資格并取消擬授予其
股票期權24萬份,公司于2014年5月5日召開的公司第五屆董事會2014年第
四次臨時會議審議并通過《關于調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激勵對象及授予數量
的議案》。首次股權激勵授予期權的總數量由2,700萬份調整為2,676萬份,激
勵對象的人數由80人調整為79人。
2、因為2014年3月20日召開的201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13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決定以2013年12月31日的總股本83,299.2573萬股為基
數,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25元(含稅)。公司于2014年5月20日召開的公
司第五屆董事會2014年第五次臨時會議已經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股票期權行
權價格的議案》,確認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由4.43元調整為4.41元。
3、因為公司2015年4月20日召開的201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
于2014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決定以2014年12月31日的總股本83,299.2573
萬股為基數,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21元(含稅)。同時,由于14名激勵對象
離職,且公司2014年度業績未達到第一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根據《股票期權激
勵計劃(草案)》的規定,應注銷期權份數總計1396.8萬份,其中包括14名離
職的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期權分數合計544萬份以及未達到第一個行
權條件的期權份數合計852.8萬份。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召開的公司第五屆
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
《關于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注銷的議案》,確認股票期權的行權
價格由4.41元調整為4.39元。激勵對象人數由79人調整為65人,授予數量由
2,676萬份調整為1,279.2萬份。
4、因為2016年6月20日召開的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15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決定以2015年12月31日的總股本83,299.2573萬股為基
數,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0元(含稅)。同時,由于2名激勵對象從公司離職,
且公司2015年度業績未達到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根據《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草案)》的規定,應注銷期權份數總計688.2萬份,其中包括2名離職人員已
獲授但尚未行權的期權份數合計97.2萬份及其未達到第二個行權條件的期權份
數合計591萬份。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召開的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公司股票期權
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注銷的議案》,確認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由4.39元調整為
4.29元,激勵對象人數由65人調整為63人,授予數量由1279.2萬份調整為591
萬份。
5、因6名對象從公司離職,已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公司根據《股票期權
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應注銷6名離職人員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期權份數
31.2萬份,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2017年第一次臨時會
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股票期權數量及注銷
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三期可行權的議案》,確
認激勵對象人數由63人調整為57人,授予數量由591萬份調整為559.8萬份。
三、關于預留的股票期權說明
根據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預留300萬份股票期權,
占本激勵計劃擬授予股票總數的10%,占本計劃簽署時公司股本總額的0.36%。
預留股票期權將在首次授權日起12個月內授予。
由于公司股票期權首次授予日為2014年5月5日。因此預留的股票期權應
當在2015年5月5日前授予潛在激勵對象。
鑒于公司在首次授權日起12個月并未授予預留的股票期權,因此公司預留
的股票期權已經無效。
四、董事會關于滿足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期行權條件的說明
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規定的第三個行權期可行權條件及滿足可行權條
件的情況說明如下: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規定的第三個行權期行權是否滿足行權條件的說
序號
條件明
公司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
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
的審計報告;公司未發生前述情形,滿
1(2)公司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
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足行權條件。
(3)中國證監會認定不能實行股票期權激勵
計劃的其他情形。
激勵對象未發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
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2)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激勵對象未發生前述情
2
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形,滿足行權條件。
(3)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
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1、2016年度公司實現營
業收入8,836,907,481.65
元,較2013年度
6,240,127,587.74元增長
率為41.61%,高于考核要
公司業績考核條件:
求,滿足行權條件。
以2013年業績為基數,2016年公司實現營業
2、2016年度公司實現歸
收入增長率不低于30%;且2016年公司實現
3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
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
的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60%;
利潤256,318,747.10,較
2013年度133,855,608.26
元增長率為91.49%,高于
考核要求,滿足行權條
件。
個人績效考核:
根據公司《考核辦法》,激勵對象在行權的前根據公司激勵對象2016
一年度其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四個等級,考核年度的考核結果:激勵對
4等級為A的全額授予該期的股票期權,考核
象全部考核為A級,全部
等級為B的授予該期股票期權的80%,考核達到行權條件。
等級為C的授予該期股票期權的50%,考核
等級為D的不授予該期的股票期權,由公司
統一注銷。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第三個行權期的行權
條件已成就,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
1-3號》和公司股權激勵方案中規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或者禁止行權的情形,
本次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內容與已披露的《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
不存在差異;同時,公司股票期權第三個行權期的激勵對象57人考核達標,獲
得行權資格。董事會提名與薪酬委員會對公司股票期權第三個行權期的激勵對象
名單進行了審核,認為所有激勵對象符合《華孚色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
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
董事會同意以定向發行公司股票的方式給予上述57名激勵對象第三個行權
期可行權股票期權559.8萬份,并選擇自主行權模式。
監事會對激勵對象是否符合行權條件出具了核查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
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五、股票期權第三期行權期的行權安排
(一)期權簡稱:華孚JLC2,期權代碼:037654。
(二)行權期限
公司采用自主行權模式,自主行權期限為2017年5月5日至2018年5月4
日,股權激勵行權事宜,需待自主行權審批手續辦理完畢后方可實施。
(三)行權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公司股票,種類為人民幣普
通股(A股)股票。
(四)行權價格:本次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4.29元/股。
(五)第三期可行權激勵對象及可行權股票期權數量:
本次行權前本次行權占股
序持有的股票本次行權票期權激勵計
姓名職務
號期權數量數量(股)劃已授予權益
(股)總量的百分比
一、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3人)
1朱翠云高級管理人員3780003780006.75%
2胡旭高級管理人員2700002700004.82%
3陳守榮監事72000720001.29%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小計72000072000012.86%
二、其他激勵對象(54人)
1孫萍中層管理人員3600003600006.43%
2陳亮中層管理人員3600003600006.43%
3李強中層管理人員2700002700004.82%
4胡英杰中層管理人員2700002700004.82%
5薛云飛中層管理人員66000660001.18%
6陳士杰中層管理人員72000720001.29%
7張葵紅中層管理人員90000900001.61%
8肖少霞中層管理人員90000900001.61%
9崔英中層管理人員87000870001.55%
10管志鑫中層管理人員54000540000.96%
11毛偉峰中層管理人員48000480000.86%
12袁立中層管理人員63000630001.13%
13錢吉榮中層管理人員48000480000.86%
14陳奕中層管理人員72000720001.29%
15劉振華中層管理人員72000720001.29%
16匡小花核心技術(業務)人員42000420000.75%
17黃建梅核心技術(業務)人員57000570001.02%
18葉李雄核心技術(業務)人員81000810001.45%
19徐焱高核心技術(業務)人員1200001200002.14%
20李淑君核心技術(業務)人員1470001470002.63%
21楊新龍核心技術(業務)人員39000390000.70%
22韓天活核心技術(業務)人員72000720001.29%
23劉偉核心技術(業務)人員1080001080001.93%
24練向陽核心技術(業務)人員60000600001.07%
25黃宏才核心技術(業務)人員72000720001.29%
26苗崢嶸核心技術(業務)人員48000480000.86%
27胡善春核心技術(業務)人員72000720001.29%
28趙黎新核心技術(業務)人員48000480000.86%
29何定流核心技術(業務)人員72000720001.29%
30陳宇波核心技術(業務)人員1080001080001.93%
31翁鶴松核心技術(業務)人員1260001260002.25%
32應盛華核心技術(業務)人員1080001080001.93%
33孫衛紅核心技術(業務)人員45000450000.80%
34魏湘彥核心技術(業務)人員48000480000.86%
35王遠學核心技術(業務)人員72000720001.29%
36馬瑞雪核心技術(業務)人員48000480000.86%
37馬淑靜核心技術(業務)人員1080001080001.93%
38盧仕杰核心技術(業務)人員90000900001.61%
39陳超娣核心技術(業務)人員60000600001.07%
40別世榮核心技術(業務)人員48000480000.86%
41鄧龍洲核心技術(業務)人員72000720001.29%
42張林富核心技術(業務)人員30000300000.54%
43李焯慧核心技術(業務)人員48000480000.86%
44李宏偉核心技術(業務)人員48000480000.86%
45王江波核心技術(業務)人員72000720001.29%
46許偉宜中層管理人員99000990001.77%
47楊燕中層管理人員60000600001.07%
48陳萍中層管理人員1080001080001.93%
49陳浩中層管理人員72000720001.29%
50過秀萍中層管理人員72000720001.29%
51項霞萍中層管理人員72000720001.29%
52馬四清中層管理人員48000480000.86%
53陶自高中層管理人員1080001080001.93%
54周偉軍中層管理人員48000480000.86%
其他激勵對象小計4878000487800087.14%
合計(57人)55980005598000100%
注:因為公司前兩期期權行權條件未滿足,公司已經按照相關規則和《股權激勵計劃
(草案)》的規定,對相應的期權進行注銷。因此,本次激勵對象的可行權期權數量即為激
勵對象全部剩余未行權期權數量。
(六)可行權日:公司董事會根據政策規定的行權窗口期確定行權日,并
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3號》和公司股
權激勵方案中的規定為激勵對象申請辦理自主行權,由激勵對象選擇在可行權期
內自主行權。但不得在下列期限內行權:
1、定期報告公布前30日至公告后2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定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終公告日后2個交易日內;
2、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個交易日內;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后2個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個交易日。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有效期結束后,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行權。
(七)公司將在定期報告(包括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及年度報告)中或以
臨時公告形式披露每季度激勵對象自主行權情況及公司股份變化情況等信息。
六、參與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告日前6個月買賣
公司股票情況
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未在公告日前6個月內買賣公
司股票。
七、本次行權對公司股權結構和上市條件的影響
本次行權對公司股權結構不產生重大影響,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
會發生變化。本次股權激勵期權行權完成后,公司股權分布仍具備上市條件。
八、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關于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三期可行權事項的
核查意見
經核查,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認為,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三個行
權期的57名激勵對象,績效綜合考核達標,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
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同時,公司2016年
度實現業績亦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第三個行權期的行權條件。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同意57名激勵對象在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規定的
第三個行權期內行權,可行權數量為559.8萬份。
九、獨立董事關于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三期可行權事項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獨立董事認為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期具備行權條件,具
體意見如下: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等有關規
定,具備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主體資格,未發生股權激勵計劃中規定的不得行權
的情形。
2、本次可行權的57名激勵對象已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行權條件,其作
為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3、股權激勵計劃對各激勵對象股票期權的行權安排(包括行權期限、行權
條件、行權價格等事項)未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侵犯公司及全體股東
的利益。
4、公司已承諾不為激勵對象本次行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
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本次行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獨立董事同意57名激勵對象在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規定的第三個行權期內行
權,可行權數量為559.8萬份。
十、監事會關于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期可行權激勵對象名單的核
查意見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期的57名激勵對
象,績效綜合考核達標,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
法》及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滿足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期的行
權條件,可行權對象名單合法有效。
十一、律師關于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三期可行權事項的法律意見
北京市君澤君律師事務所就本次行權出具了《北京市君澤君律師事務所關于
華孚色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注銷及行權相關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董事會注銷部分股票期權、調整激勵對象人數、期權數
量,其內容和程序均符合《管理辦法》、《激勵計劃》及《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
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26號)的相關規定,合法、有效;公司
及57名獲授激勵對象均符合《激勵計劃》規定的在第三個行權期內行權的條件,
并已經履行了迄今為止應當并能夠履行的全部程序,公司還需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并辦理相關注銷和行權手續。
十二、行權專戶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計劃及個人所得稅繳納安排
1、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三個行權期行權所募集資金將存儲于行權專戶,
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2、本次股票期權可行權激勵對象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收代繳。
十三、不符合條件的股票期權處理方式
激勵對象符合行權條件,必須在本計劃規定的行權期內行權,在行權期內未
行權或未全部行權的股票期權,不得轉入下個行權期,該部分股票期權自動失效,
由公司注銷。
十四、第三期行權的實施對公司當年度相關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公司本次可行權的期權行權價格4.29元,本次可行權的期權份數為559.8
萬份,若全部行權,對公司當期和未來各期損益沒有影響,唯公司凈資產將因此
增加2401.542萬元,其中:總股本增加559.8萬股,資本公積增加1841.742萬
元。綜上,本期可行權期權若全部行權并假定以2016年末相關數據為基礎測算,
行權后2016年基本每股收益為0.57元,下降0.01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全面
攤薄凈資產收益率6.39%,下降0.04%。股票期權的行權對每股收益的影響非常
小。具體影響數據以經會計師審計的數據為準。
十五、備查文件
1、第六屆董事會2017年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
2、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六屆董事會2017年第一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北京市君澤君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北京市君澤君律師事務所關于華孚色
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注銷及行權相關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5、調整后《華孚色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
特此公告。
華孚色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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