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嘉化能源”)于2016
年12月15日披露了《關于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中披露了公司控股
股東浙江嘉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化集團”)的增持計劃。嘉化集團已
分別于2016年12月14日、12月15日、12月19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
合計增持了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38%。
公司接到嘉化集團的通知,嘉化集團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再次增持公
司部分股份,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況
嘉化集團于2017年6月5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繼續增持了公司股份
1,881,1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14%。具體情況如下:
增持股數增持均價增持比例
股東名稱增持方式增持期間
(股)(元)(%)
浙江嘉化集團
競價交易2016-6-51,881,1009.120.14
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增持前,嘉化集團持有公司股份575,244,992股,占公司已發行總股份的
44.04%。本次增持后,嘉化集團持有公司股份577,126,092股,占公司已發行總股
份的44.18%;本次增持后,嘉化集團、實際控制人管建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韓建
紅女士合計持有公司股份603,501,591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6.20%。
二、后續增持計劃
根據公司2016年12月15日披露的《關于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嘉
化集團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及對目前股票價格的合理判斷,計劃自2016年
12月14日起至未來六個月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擇
機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增持計劃(含本次增持)擬累計增持不低于500萬股(占
公司總股本的0.38%),不超過2,612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00%)。
三、本次增持行為符合《證券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
務規則等有關規定。
四、嘉化集團承諾,在增持期間及增持完成后6個月內不轉讓其本次增持的公
司股份。
五、公司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的相關規定,
持續關注嘉化集團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關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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