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廣州的國家紡織品服裝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日前檢驗了來自珠三角的20家知名品牌企業(yè)主動送檢的1051份樣品,發(fā)現(xiàn)約6%的樣品中含有紡織品禁用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其中2%的送檢樣品還檢出高致癌性物質聯(lián)苯胺超標,最嚴重者超標達190倍。
致癌物潛伏期20年
據(jù)《南方都市報》報道,據(jù)該中心工程師張鵬介紹,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指由可致癌芳香胺合成的染料,服裝等紡織品使用了這些有毒染料后,其有害成分被皮膚吸收,并在人體內擴散,然后與人體正常新陳代謝過程中釋放的物質混合起來,發(fā)生還原反應,形成致癌芳香胺化合物。
張鵬說,23種可致癌芳香胺中聯(lián)苯胺的致癌毒性是最強的,聯(lián)苯胺可以導致膀胱癌、輸尿管癌和腎盂癌,潛伏期可以長達20年。
毒性遠超過甲醛
國家紡織品服裝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阮文紅博士表示,可分解芳香胺致癌性遠比甲醛厲害,因為甲醛有刺激性氣味,且易溶于水,消費者買回紡織品后,一般用水洗一下就可去除大部分甲醛;但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不但不溶于水,而且從紡織品外觀無法分辨,只有通過技術檢驗才能發(fā)現(xiàn),且無法消除。
法制晚報追訪
含毒染料服裝原料未制成衣服進市場
記者今天上午連線了國家紡織品服裝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廣州分部(廣州市紡織纖維檢驗所)的張鵬主任。
他稱,這20家企業(yè)送檢的樣品全部是供應商提供的服裝原料,并非服裝成品,所以不必擔心此次檢驗出的高致癌紡織品流入市場。
今天上午,北京市纖維檢驗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從今年的第二季度開始,北京市將會專門針對服裝產品中是否添加了芳香胺等染料的產品質量進行抽查。
今年1月1日起,我國首個紡織品強制性標準《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guī)范》正式施行。其中明確規(guī)定,13種芳香胺在服裝中絕對不允許被檢驗出。今年,北京市將根據(jù)新的國家標準,加大對服裝生產企業(yè)的抽查力度。
但該標準實施過渡期為1年,所以從明年1月1日開始,所有在市場上銷售的紡織品和服裝產品,一律必須在吊牌上標注是否含芳香胺,否則將會受到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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