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93證券簡稱:羅萊生活公告編號:2017-047
羅萊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16年度利潤分配實施后調整
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價格和數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基本情況
羅萊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6年5月4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臨時)會議、于2016年5月23日召開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關于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等與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的議案。
根據資本市場的整體情況和公司的實際情況,經慎重考慮,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臨時)會議、于2016年12月26日召開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等與本次發行方案調整有關的議案。
根據調整后的發行方案,公司擬向偉發投資、紹元九鼎、啟利九鼎、弘泰九鼎、九泰基金等5名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73,000萬元,發行價格為12.04元/股,發行數量不超過60,631,227股(含本數)。最終發行數量由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及發行時的實際情況,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并以中國證監會最終核準發行的股票數量為準。若公司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現金分紅、送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本次發行價格將進行調整,發行股票數量亦將作相應調整(如出現不足一股的余額時,該部分余額納入公司資本公積金)。
2017年3月3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通過,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國證監會的書面核準文件。
2017年5月18日,公司召開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延長公司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有效期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延長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項有效期的議案》,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有效期和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的授權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長12個月至2018年5月23日。
二、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情況
2017年5月18日,公司召開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以2016年末總股本701,815,5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2元人民幣現金(含稅),不送股不轉增。
2017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羅萊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17年5月31日,除權除息日為:2017年6月1日。
截至目前,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經實施完畢。
三、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價格和發行數量的調整
(一)發行價格的調整
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由12.04元/股調整為11.84元/股。具體計算過程如下:
調整后的發行價格=(調整前的發行價格-每股現金紅利)/(1+每股送股轉增股本數)=(12.04-0.2)/(1+0)=11.84元/股(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二)發行股票數量的調整
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由12.04元/股調整為11.84元/股,相應的發行數量由不超過60,631,227股調整為不超過61,655,402股,各認購對象的認購數量情況如下:
-
注:認購數量按認購金額除以發行價格計算,并舍棄不足一股的余額。若發行價格發生變化,則按前述原則重新確定各發行對象的認購數量及本次發行的股份總數。
計算公式:各認購對象調整后的發行數量=認購金額/調整后的發行價格(舍棄不足一股的余額)。
除上述發行價格和發行數量調整外,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均未發生變化。
特此公告。
羅萊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6月2日
證券代碼:002293證券簡稱:羅萊生活公告編號:2017-048
羅萊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羅萊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7年6月1日收到公司副總裁肖媛麗女士的通知,其于2017年6月1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增持了公司的部分股份,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況
-
注:本次增持前,肖媛麗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84,812股股份。石河子眾邦股權投資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石河子眾邦”)持有公司5,000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7.12%。肖媛麗女士持有石河子眾邦3%的合伙份額。
二、增持目的
肖媛麗女士本次增持是基于對公司未來持續穩定發展的信心及對公司價值的認可。
三、其他事項
1、肖媛麗女士承諾將遵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個月內,不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為不會導致公司的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
4、本公司將繼續關注副總裁肖媛麗女士增持公司股份的有關情況,并依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羅萊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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