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703證券簡稱:恒逸石化公告編號:2017-044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于2017年5月12日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發出通知,并于2017年5月19日以現場加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到董事9人,實到董事8人,董事高勤紅女士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朱菊珍女士代為行使表決權。會議由董事長方賢水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與會董事經認真審議,表決通過了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于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免的議案》
為更好的推進公司戰略實施,提升公司經營管理再上臺階,經公司董事長提名,經薪酬考核與提名委員會審查,公司擬聘任樓翔先生為公司總裁。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
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
詳見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免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49)以及《獨立董事對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審議通過《關于及摘要的議案》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公司薪酬激勵機制,全面調動公司各層員工的積極性,實現公司、公司股東和公司員工利益的有機統一,促進公司穩定、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擬定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摘要。
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詳見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摘要(公告編號:2017-046)。
公司獨立董事針對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發表了獨立意見,詳見公司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獨立董事對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重點提示:該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3、審議通過《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為了保證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以下簡稱“員工持股計劃”)的順利實施,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員工持股計劃相關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授權董事會負責擬定和修改本次員工持股計劃;
(2)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啟動、變更和終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約定取消持有人的資格,提前終止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等;
(3)授權董事會對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延長作出決定;
(4)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所購買股票的鎖定和解鎖的全部事宜;
(5)授權董事會確定或變更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資產管理機構,并簽署相關協議;
(6)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若在實施期限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的,授權公司董事會按照新的政策或規定對員工持股計劃作出相應調整;
(7)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關文件明確規定需由股東大會行使的權利除外。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重點提示:該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4、審議通過《關于的議案》
為規范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3號:股權激勵及員工持股計劃》、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于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開戶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詳見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重點提示:該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5、審議通過《關于擬簽署員工持股計劃集合資金信托信托合同的議案》
為保證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的順利實施,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獲得股東大會批準后,擬委托平安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管理,并擬簽訂《集合資金信托信托合同》,全額認購由平安信托為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專門設立的平安集合資金信托的劣后級份額,本次集合資金信托將通過二級市場購買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恒逸石化股票。
詳見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集合資金信托信托合同》。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重點提示:該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6、審議通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促進公司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增強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骨干人員歸屬感,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確保公司發展戰略目標與企業愿景的實現,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經營者個人利益結合在一起,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司擬定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
詳見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公告編號:2017-047)。
公司獨立董事針對公司第二期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發表了獨立意見,詳見公司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獨立董事對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公司董事朱軍民、王松林、朱菊珍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激勵對象,已回避表決(含高勤紅委托朱菊珍表決票);其他非關聯董事參與了表決。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重點提示:該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7、審議通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為保證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順利進行,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形成良好均衡的價值分配體系,保證公司業績穩步提升,確保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實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公司擬定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詳見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公司董事朱軍民、王松林、朱菊珍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激勵對象,已回避表決(含高勤紅委托朱菊珍表決票);其他非關聯董事參與了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重點提示:該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8、審議通過《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為具體實施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公司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就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事宜向董事會授權,授權事項包括:
1、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負責具體實施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的以下事項:
(1)確認激勵對象參與第二期股權激勵計劃的資格和條件,確定激勵對象名單及其授予數量,確定標的股票的授予價格;
(2)確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授予日,在激勵對象符合條件時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并辦理授予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對激勵對象的解鎖資格和解鎖條件進行審查確認,按照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為符合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解鎖的全部事宜;
(4)因公司股票除權、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調整標的股票數量、授予價格、回購價格時,按照本次股權激勵計劃規定的原則和方式進行調整;
(5)授權董事會決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中止、變更與終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勵對象的解鎖資格,對激勵對象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辦理已死亡的激勵對象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補償和繼承事宜,終止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6)授權董事會對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進行管理;
(7)簽署、執行、修改、終止任何與股權激勵計劃有關的協議;
(8)為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委任收款銀行、會計師、律師等中介機構;
(9)實施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關文件明確規定需由股東大會行使的權利除外。
2、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就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向有關政府、機構辦理審批、登記、備案、核準、同意等手續;簽署、執行、修改、完成向有關政府、機構、組織、個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辦理公司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以及做出其等認為與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的必須、恰當或合適的所有行為。
3、提請公司股東大會同意,向董事會授權的期限為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
公司董事朱軍民、王松林、朱菊珍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激勵對象,已回避表決(含高勤紅委托朱菊珍表決票);其他非關聯董事參與了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重點提示:該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9、審議通過《關于提請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于2017年6月6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會議室召開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內容詳見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17-050)。
表決結果: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證券代碼:000703證券簡稱:恒逸石化公告編號:2017-045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監事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17年5月12日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發出通知,并于2017年5月19日以現場加通訊方式召開。本次會議應到監事3人,實到3人。會議由楊一行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與會監事已認真審議以下決議:
1、審議通過《關于及摘要的議案》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公司薪酬激勵機制,全面調動公司各層員工的積極性,實現公司、公司股東和公司員工利益的有機統一,促進公司穩定、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擬定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摘要。
詳見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摘要(公告編號:2017-046)。
公司獨立董事針對公司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發表了獨立意見,詳見公司披露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獨立董事對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重點提示:該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2、審議通過《關于的議案》
為規范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員工持股計劃的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3號:股權激勵及員工持股計劃》、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關于上市公司員工持股計劃開戶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詳見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重點提示:該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3、審議通過《關于擬簽署員工持股計劃集合資金信托信托合同的議案》
為保證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的順利實施,本次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獲得股東大會批準后,擬委托平安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管理,并擬簽訂《集合資金信托信托合同》,全額認購由平安信托為本次員工持股計劃專門設立的平安集合資金信托的劣后級份額,本次集合資金信托將通過二級市場購買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恒逸石化股票。
詳見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集合資金信托信托合同》。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重點提示:該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4、審議通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促進公司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增強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骨干人員責任心和歸屬感,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確保公司發展戰略目標與企業愿景的實現,有效地將股東利益、公司利益和經營者個人利益結合在一起,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司擬定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
詳見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公告編號:2017-047)。
公司獨立董事針對公司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發表了獨立意見,詳見公司披露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獨立董事對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重點提示:該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5、審議通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為保證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順利進行,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形成良好均衡的價值分配體系,保證公司業績穩步提升,確保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實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公司擬定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詳見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重點提示:該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6、審議通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激勵對象名單》
監事會認為: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名單的人員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任職資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備忘錄3號:股權激勵及員工持股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詳見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激勵對象名單》。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重點提示:該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證券代碼:000703證券簡稱:恒逸石化公告編號:2017-04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公司控股股東及附屬企業之部分員工
成立信托計劃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東浙江恒逸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逸集團”)的通知,恒逸集團及其附屬企業(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部分員工(以下簡稱“增持人員”)委托金融機構成立專項集合資金信托(以下簡稱“集合資金信托”),集合資金信托擬通過二級市場購買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簡稱“本次增持”)?,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目的
增持人員基于對公司未來持續穩定發展的信心,本著依法合規、自愿參與、量力而行、長期持有的原則,通過集合資金信托資金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人員的范圍
本次增持人員系恒逸集團及其附屬企業(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部分員工。
三、本次增持集合資金信托情況
該集合資金信托由公司選定的金融機構專項設立,總規模不超過15,000萬份,存續期36個月,該集合資金信托按照2:1的比例設立優先級份額、劣后級份額,增持人員通過認購該集合資金信托的劣后級份額增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東恒逸集團將為該集合資金信托優先級份額的本金和利息(按資管計劃成立之日起的協商利息)提供連帶保證擔保。該集合資金信托所獲標的股票的鎖定期為12個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筆標的股票過戶至集合資金信托名下時起算。
四、本次增持的禁止性行為
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一)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終公告日;
(二)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三)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個交易日內。
公司委托的金融機構在決定買賣公司股票前,應及時咨詢公司董事會秘書是否處于股票買賣敏感期。
五、本次增持相關承諾
(一)所有增持人員及本信托計劃的管理人承諾:股份變動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在股份變動期間及法定期限內不進行內幕交易、敏感期買賣股份;
(二)增持人員申請退出本信托計劃均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三)本次增持所獲標的股票的鎖定期為12個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筆標的股票過戶至該集合資金信托名下時起算。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增持符合《證券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有關規定,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持續關注該集合資金信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關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本次增持系由控股股東及其附屬企業的部分員工利益相關方獨立、自愿參與,控股股東并未就控股股東的該等利益相關方是否必須、應該參與該集合資金信托以及參與份額等事項作出要求或干涉。
(三)本次增持的金融機構、托管人系根據《集合資金信托信托合同》的約定進行相關委托資產的管理,該集合資金信托及其所持公司股份并不受控于控股股東。
(四)根據《集合資金信托信托合同》的規定,劣后級份額持有人管理委員會有權行使該集團資金信托持有的股票所產生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表決權、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權、在股東大會提出臨時提案權、提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權、提名監事候選人權)。為增強本次增持員工的持股意愿,劣后級份額持有人管理委員會承諾:除保留投資收益權外放棄作為員工增持計劃持有人的所有與員工持股計劃相關議案的權利,包括表決權、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證券代碼:000703證券簡稱:恒逸石化公告編號:2017-04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長、總裁方賢水先生及副總裁郭丹女士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方賢水先生申請辭去公司總裁職務,仍繼續擔任公司董事長;郭丹女士申請辭去公司副總裁職務,不再擔任公司副總裁,仍在公司從事管理工作。根據《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方賢水先生及郭丹女士的辭呈自送達董事會時生效。截至本公告日,方賢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25,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16%;郭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25,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3%。公司董事會對方賢水先生及郭丹女士在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期間,對公司所作出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經公司董事長提名,經薪酬考核與提名委員會審查,審議通過《關于聘任樓翔先生為公司總裁的議案》。為更好的推進公司戰略實施,提升公司經營管理再上臺階,公司同意聘任樓翔先生為公司總裁,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聘任樓翔先生為公司總裁的獨立意見。任期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簡歷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樓翔,男,1979年3月出生,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本科學士學位,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注冊會計師。曾任浙江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經理助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浙江恒逸集團有限公司常務副總裁。
樓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與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最近三年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機構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樓翔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規定的“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
證券代碼:000703證券簡稱:恒逸石化公告編號:2017-05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
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2.股東大會的召集人:根據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公司董事會決定于2017年6月6日召開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3.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經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深交所業務規則和公司章程等的規定。
4.會議召開的日期和時間:
(1)現場會議時間:2017年6月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時間:2017年6月5日15:00-2017年6月6日15:00。
(3)交易系統投票時間:2017年6月6日9:30-11:30、13:00-15:00。
5.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
6.會議的股權登記日:2017年6月1日
7.出席對象:
(1)截至2017年6月1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普通股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
(4)根據相關法規應當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人員。
8.會議地點:杭州市蕭山區市心北路260號恒逸·南岸明珠3棟27層會議室。
二、會議審議事項:
1.議案名稱:
議案1《關于及摘要的議案》
議案2《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議案3《關于的議案》
議案4《關于擬簽署員工持股計劃集合資金信托信托合同的議案》
議案5《關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各子議案需要逐項審議):
5.1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5.2本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來源和數量;
5.3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況;
5.4本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授予日、鎖定期、解鎖日、相關限售規定;
5.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和授予價格的確定方法;
5.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與解鎖條件;
5.7本激勵計劃的調整方法和程序;
5.8限制性股票會計處理;
5.9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勵對象解鎖的程序;
5.10公司與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義務;
5.11本激勵計劃的變更與終止;
5.12回購注銷的原則;
議案6《關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議案7《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2.特別強調事項:
(1)公司股東既可參與現場投票,也可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參加網絡投票。
(2)議案5~7為特別表決事項,需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上述所有議案屬于涉及影響中小投資者利益的事項,公司將對中小投資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表決單獨計票,并對計票結果進行披露。
3.相關議案披露情況:
上述議案經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詳見公司于2017年5月20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和相關公告。
三、提案編碼:
本次股東大會提案編碼示例表:
-
四、會議登記等事項
1.登記方式:股東可以親赴登記地點登記,也可以通過傳真報名登記。
2.登記時間:2017年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記地點: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4.登記手續:出席會議的個人股東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和持股憑證進行登記;委托代理人持股東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代理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加蓋個人股東指印和簽名的授權委托書原件、股東帳戶卡和持股憑證進行登記;法人股東持出席人身份證、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書面委托書和持股憑證進行登記。
5.會議費用:會期預計半天,出席會議的人員食宿、交通費用自理。
6.會議咨詢:恒逸·南岸明珠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人:鐘菲、鄧小龍;
聯系電話:0571-83871991;
聯系傳真:0571-83871992;
電子郵箱:hysh@hengyi.com;
郵政編碼:311215。
7.網絡投票系統異常情況的處理方式:網絡投票期間,如網絡投票系統遇突發重大事件的影響,則本次股東大會的進程按當日通知進行。
五、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網址為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方法和流程詳見附件1。
六、備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決議及公告;
2.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特此公告。
附件1: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附件2:授權委托書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1: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一、網絡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碼:360703
2.投票簡稱:恒逸投票
3.填報表決意見或選舉票數
本次股東大會議案為非累積投票議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4.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除累積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達相同意見。
股東對總議案與具體提案重復投票時,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如股東先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具體提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其他未表決的提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如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
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投票時間:2017年6月6日的交易時間,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6月5日(現場股東大會召開前一日)15:00,結束時間為2017年6月6日(現場股東大會結束當日)15:00。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附件2:
授權委托書
茲全權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個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對下列議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對本次會議表決事項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可代為行使表決權,其行使表決權的后果均由我單位(本人)承擔。
委托人/單位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東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質、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書有效期限:2017年月日——2017年月日
委托日期:2017年月日
-
說明:
1.對本次股東大會提案的明確投票意見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沒有明確投票指示的,應當注明是否授權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見投票。
2.在“同意”、“反對”、“棄權”三欄中,選擇您同意的一欄打“√”,同一議案若出現兩個“√”,視為無效投票;對某一議案不進行選擇視為棄權。
備注:授權委托書復印、自制均有效
證券代碼:000703證券簡稱:恒逸石化公告編號:2017-046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摘要
二零一七年五月
聲明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特別提示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逸石化”、“公司”或“本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以下簡稱“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系恒逸石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42號:員工持股計劃》及《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3號:股權激勵及員工持股計劃》(以下簡稱“《備忘錄3號》”)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制定。
2、本期員工持股計劃遵循公司自主決定、員工自愿參加的原則,不存在本公司攤派、強行分配等強制員工參加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情形。
3、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擬籌集資金總額為不超過15,000萬元,資金來源為公司員工的合法薪酬和通過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籌資金,本公司對員工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
4、本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獲得股東大會批準后,擬委托平安信托有限責任管理,并全額認購由平安信托設立的【】集合資金信托的劣后級份額,【】集合資金信托通過二級市場購買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恒逸石化股票?!尽考腺Y金信托主要的投資范圍為購買并持有恒逸石化股票。
5、【】集合資金信托信托計劃按照2:1的比例設立優先級份額、劣后級份額,規模上限為45,000萬份,公司控股股東恒逸集團為信托計劃優先級份額的本金和預期收益、次級份額的本金和利息(按資管計劃成立之日起的協商利息)提供保證擔保。
風險提示:對于劣后級份額而言,通過份額分級,放大了劣后級份額的收益或損失,若市場面臨下跌,劣后級份額凈值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
6、參加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范圍為公司及下屬控股子公司的正式員工,以及由董事會決定的其他人員,參加對象應當在公司或下屬控股子公司工作,領取薪酬,并簽訂勞動合同。
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完成后,恒逸石化全部有效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的股票總數累計將不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期員工持股計劃份額所對應的標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公司股本總額的1%。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標準,并經董事會確認、監事會核實。最終實際參加人數根據員工實際繳款情況確定。
7、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為36個月。員工持股計劃通過二級市場購買公司股票鎖定期為12個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筆股票過戶至【】集合資金信托名下時起算。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在存續期屆滿后未展期則自行終止。
8、公司股東大會通過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后6個月內,【】集合資金信托通過二級市場購買等法律法規許可的方式完成標的股票的購買。員工持股計劃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資本公積轉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應遵守上述股份鎖定安排。
9、公司董事會對本期員工持股計劃進行審議且無異議后,公司將發出通知召開股東大會,審議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必須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后方可實施。
10、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實施后,將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亦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要求。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11、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于召開審議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股東大會之前披露律師事務所關于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法律意見書。
12、根據《信托合同》規定,劣后持有人管理委員會有權行使信托管理計劃持有的股票所產生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表決權、請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權、在股東大會提出臨時提案權、提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權、提名監事候選人權)。為增強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的持股意愿,根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及持有人意見,因參與本次持股計劃而間接持股的劣后級份額管理委員會承諾:將放棄與員工持股計劃相關所有議案的表決權。
13、公司審議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股東大會將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公司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向公司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
釋義
-
第一章總則
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規則》、《規范運作指引》、《指導意見》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和完善勞動者與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機制,提高員工凝聚力和公司競爭力,確保公司未來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實現。
一、本期員工持股計劃遵循的基本原則
(一)依法合規原則;
(二)自愿參與原則;
(三)風險自擔原則。
二、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目的
(一)建立共享機制
建立勞動者與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機制,實現公司、股東和員工利益的一致性,促進各方共同關注公司的長遠發展,從而為股東帶來更高效、更持久的回報。
(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立足于當前公司業務發展的關鍵時期,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公司長期、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確保公司長期、穩定發展。
(三)完善激勵體系
深化公司的激勵體系,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吸引和保留優秀管理人才和業務骨干,提高公司員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競爭力。
第二章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持有人情況
一、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的確定依據
(一)持有人確定的法律依據
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持有人是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指導意見》、《主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3號:股權激勵及員工持股計劃》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而確定。公司員工按照自愿參與、依法合規、風險自擔的原則參加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及下屬子公司任職,并與公司或下屬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且領取報酬。
(二)持有人確定標準
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持有人應符合下列標準之一:
(1)上市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員工。
(2)公司普通員工,指在公司及下屬子公司任職,并與公司或下屬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且領取報酬的員工。
(3)與公司或下屬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且領取報酬的的員工。
二、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持有人的核實
公司監事會對持有人名單予以核實,并將核實情況在股東大會上予以說明。公司聘請的律師對員工持股計劃的參與對象、資金及股票來源、期限及規模、管理模式等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履行必要的審議程序等發表明確意見。
三、持有人情況
參加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范圍為公司及下屬控股子公司的正式員工,以及由董事會決定的其他人員,共計200人,其中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參加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初始擬籌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5,000萬元。
公司全部有效的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單個員工所持持股計劃份額所對應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員工持股計劃持有的股票總數不包括員工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前獲得的股份、通過二級市場自行購買的股份及通過股權激勵獲得的股份。
參加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合計認購份額如下所示:
-
最終參加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員工人數及認購金額根據員工實際繳款情況確定。持有人如未按期、足額繳納其認購資金的,則視為自動放棄認購相應的認購權利,公司董事會可根據員工實際繳款情況對參加對象名單及其認購份額進行調整,參加對象的最終人數、名單以及認購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份額以員工實際繳款情況確定。
第三章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資金來源和股票來源
一、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資金來源
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籌集員工資金總額為不超過15,000萬元,最終募集資金總額根據實際出資繳款資金為準,資金來源為公司員工的合法薪酬和通過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籌資金,公司對員工不提供任何財務資助。
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分為15,000萬份份額,每份份額為1元。單個員工根據所簽署的員工持股計劃認購協議確定認購份額。
二、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股票來源
本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獲得股東大會批準后,擬委托平安信托管理,并全額認購由平安信托設立的【】號集合資金信托的劣后級份額,【】號集合資金信托通過二級市場購買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恒逸石化股票。【】號集合資金信托主要的投資范圍為購買并持有恒逸石化股票。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的股票總數累計不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員工持股計劃持有的股票總數不包括員工在公司通過二級市場自行購買的股份及通過股權激勵獲得的股份。
三、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涉及的標的股票規模
鑒于目前實際購買標的股票的日期、價格等存在不確定性,員工持股計劃持有的股票數量尚不確定?!尽刻柤腺Y金信托將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員工持股計劃后6個月內,通過二級市場等法律法規許可的方式完成標的股票的購買,公司將及時公告。
第四章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鎖定期和禁止性行為
一、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限
(一)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不超過36個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標的股票過戶至本期持股計劃名下時起算;
(二)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鎖定期滿后,在員工持股計劃資產均為貨幣性資產時,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可提前終止;
(三)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上限屆滿前2個月,經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本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可以延長;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較短等情況,導致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無法在存續期上限屆滿前全部變現時,經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限可以延長。
二、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鎖定期限
【】集合資金信托通過二級市場購買等法律法規許可的方式所獲標的股票的鎖定期為12個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筆標的股票過戶至本期持股計劃名下時起算。
三、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禁止性行為
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一)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終公告日;
(二)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三)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個交易日內。
(四)其他法律、法規以及證監會等監管部門所規定不得買賣公司股票的期限。
資產管理人在決定買賣公司股票前,應及時咨詢公司董事會秘書是否處于股票買賣敏感期。
第五章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模式
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持有人會議;員工持股計劃設管理委員會,監督員工持股計劃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東權利;管理委員會擬委托平安信托設立【】員工持股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對本期員工持股計劃進行管理公司董事會負責擬定、修改本計劃并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辦理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其他相關事宜;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擬委托平安信托管理。
第六章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資產構成及權益處置辦法
一、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資產構成
(一)公司股票對應的權益:本期員工持股計劃通過全額認購平安信托設立的【】號集合資金信托的劣后級份額而享有【】號集合資金信托持有公司股票所對應的權益;
(二)現金存款和應計利息;
(三)【】號集合資金信托其他投資所形成的資產;
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資產獨立于公司的固有財產,公司不得將本期員工持股計劃資產委托歸入其固有財產。因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歸入本期員工持股計劃資產。
二、持有人權益的處置
(一)在存續期之內,除法律、行政法規、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約定的特殊情況,或經持有人會議審議通過,持有人所持的本期員工持股計劃份額不得用于抵押或質押、擔保、償還債務或作其他類似處置;
(二)存續期內,持有人所持有的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權益未經管理委員會同意不得轉讓,未經同意擅自轉讓的,該轉讓行為無效;
(三)在鎖定期之內,持有人不得要求對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權益進行分配及轉讓所持的本期員工持股計劃份額;
(四)在存續期內發生如下情形的,公司有權取消該持有人參與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資格,并將其持有的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權益作為預留部分,或轉讓給管理委員會指定的具備參與本期員工持股計劃資格的受讓人:
1、持有人辭職或擅自離職的;
2、持有人在勞動合同到期后拒絕與公司或下屬子公司續簽勞動合同的;
3、持有人勞動合同到期后,公司或下屬子公司不與其續簽勞動合同的;
4、持有人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而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5、持有人出現重大過錯或業績考核不達標等原因而被降職、降級,導致其不符合參與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條件的。
(五)持有人所持權益不作變更的情形
1、職務變更:存續期內,持有人職務變動但仍符合參與條件的,其持有的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權益不作變更;
2、喪失勞動能力:存續期內,持有人喪失勞動能力的,其持有的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權益不作變更;
3、退休:存續期內,持有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而退休的,其持有的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權益不作變更;
4、死亡:存續期內,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權益不作變更,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并繼續享有;該等繼承人不受需具備參與本期員工持股計劃資格的限制;
5、管理委員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期滿后權益的處置辦法
當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屆滿或提前終止時,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應在存續期屆滿或提前終止后30個交易日內完成清算。信托機構在扣除管理費及保管費等費用后,將本期員工持股計劃資產以貨幣資金形式劃轉至公司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專用賬戶。管理委員會按持有人所持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份額進行分配。
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滿后,若【】號集合資金信托所持資產仍包含標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員會與信托機構協商確定處置辦法。
第七章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變更、終止
一、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變更
本期員工持股計劃設立后的變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資方式、持有人獲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確定依據及名單等事項,應當經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
如在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內,子公司發生合并、分立和出售等情況,本期員工持股計劃不做變更。
二、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終止
(一)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滿后自行終止;
(二)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鎖定期滿后,當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所持資產均為貨幣性資金時,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可提前終止;
(三)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屆滿前2個月,經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可以提前終止或延長。
(四)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屆滿后未有效延期的。
第八章公司融資時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參與方式
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內,如公司以配股、可轉債等方式融資時,由信托機構和管理委員會商議決定持股計劃是否參與及資金解決方案,并提交持有人會議審議。
第九章金融機構的選任、信托協議的主要條款
一、金融機構的選任
董事會對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金融機構進行選任。
本公司擬委托平安信托管理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本期員工持股計劃設立前,公司授權董事會代替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管理委員會與平安信托簽署信托合同。
二、信托協議的主要條款
(一)資金信托名稱:【】號集合資金信托;
(二)類型:集合資金信托;
(三)委托人:
優先級委托人:持有【】號集合資金信托優先級份額的資產委托人;
(四)管理人:
(五)保管人:【】;
(六)管理期限:36個月。管理期限按員工持股計劃的約定執行;
(七)目標規模:本集合資金信托規模上限為45,000萬份,優先級份額規模上限為30,000萬份,次級份額的規模上限為15,000萬份。(以最終簽署備案的信托協議為準);
(八)收益分配:本集合資金信托在期滿時,委托資產在扣除管理費、保管費等相關費用后,向份額持有人分配本金和收益;
(九)特別風險提示:對于劣后級份額而言,通過份額分級,放大了劣后級份額的收益或損失,若市場面臨下跌,劣后級份額凈值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
三、管理費用計提及支付(以最終簽署備案的信托協議為準)
(一)認購/申購費:0;
(二)退出費:0;
(三)信托報酬:【】%;
(四)保管費:【】%;
(五)其他費用:委托資產投資運作中有關的稅費從【】號集合資金信托財產中支付,其中股票交易傭金按管理人有關經紀服務標準收取,其他稅費收取按國家及交易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會負責擬定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征求員工意見后提交董事會審議。
二、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參加對象簽署《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員工持股計劃設立及認購協議書》。
三、董事會審議本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獨立董事應當就對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發展,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是否存在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與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發表獨立意見。
四、公司監事會負責對持有人名單進行核實,并應當就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是否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公司是否以攤派、強行分配等方式強制員工參加本公司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發表意見。
五、公司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實施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六、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后的2個交易日內,公告董事會決議、本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摘要、獨立董事意見、監事會意見、信托協議等,并在召開關于審議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股東大會前公告法律意見書。董事會審議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時,與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有關聯的董事應當回避表決。
七、公司發出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并在召開股東大會前公告法律意見書。
八、召開股東大會審議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方案,監事會應當就持有人名單核實情況在股東大會上進行說明。股東大會將采用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投票,批準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后即可以實施。股東大會表決時,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擬選任的信托機構為公司股東或股東關聯方的,相關主體應當回避表決;員工持股計劃涉及相關董事、股東的,相關董事、股東應當回避表決。
股東大會對本期員工持股計劃作出決議,應當經出席會議的非關聯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后,應及時披露股東大會決議及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方案全文。
九、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本期員工持股計劃即可以實施。
第十一章其他重要事項
公司實施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涉及的財務、會計處理及其稅收等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執行。計劃持有人應依法繳納由于參加本期員工持股計劃所產生的個人所得稅。
公司董事會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期員工持股計劃不構成公司對員工聘用期限的承諾。公司與持有人的勞動關系按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執行。
本期員工持股計劃自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之日起生效,本期員工持股計劃的解釋權屬于公司董事會。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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