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493 證券簡稱:榮盛石化 公告編號:2017-025
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榮盛石化”)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通知于2017年05月04日以電子郵件、書面形式送達公司全體董事。董事會會議于2017年05月15日以現場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的董事9人,實際出席會議的董事9人(其中獨立董事姚錚委托獨立董事俞毅出席)。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充分討論,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關于收購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權的關聯交易的議案》
內容摘要:公司擬以支付現金方式收購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石化”)51%股權(以下簡稱“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對方為浙江榮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盛控股”)。榮盛控股直接持有公司70.36%股權,為公司控股股東。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根據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坤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石化擬進行股權轉讓涉及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坤元評報〔2017〕246號),采用資產基礎法評估結果,浙石化100%股權的評估值為307,065.51萬元。交易雙方參照上述評估結果及評估基準日2016年12月31日至股權轉讓協議簽署日2017年05月15日期間榮盛控股對浙石化的實際出資10,2000萬元,協商確認的浙石化51%股權的交易金額為258,603.41萬元。
該議案的具體內容詳見2017年05月16日刊登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收購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權的關聯交易的公告》(2017-027)。
由于本議案涉及的交易為關聯交易,關聯董事李水榮(擔任榮盛控股的董事)、李永慶(擔任榮盛控股的董事)、李彩娥(李水榮的妹妹)以及項炯炯(李水榮的女婿)回避表決。
重點提示:本議案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關于簽署附生效條件的的議案》
內容摘要:榮盛石化與榮盛控股簽署《關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雙方就本次交易的價格、付款安排、過渡期損益等與本次交易相關的事項進行了約定確認。
由于本議案涉及的交易為關聯交易,關聯董事李水榮(擔任榮盛控股的董事)、李永慶(擔任榮盛控股的董事)、李彩娥(李水榮的妹妹)以及項炯炯(李水榮的女婿)回避表決。
重點提示:本議案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3、《關于修訂的議案》
該議案的具體內容詳見2017年05月16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17年05月)》及《章程修訂對照表》。
重點提示:本議案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4、《關于召開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該議案的具體內容詳見2017年05月16日刊登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召開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17-028)。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備查文件
1、《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05月15日
證券代碼:002493證券簡稱:榮盛石化公告編號:2017-026
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榮盛石化”)第四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通知于2017年05月04日以電子郵件、書面形式送達公司全體監事。監事會于2017年05月15日以現場方式召開,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李居興先生主持,監事會會議應出席的監事3人,實際出席會議的監事3人。本次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充分討論,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會議通過了以下決議:
1、《關于收購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權的關聯交易的議案》
內容摘要:公司擬以支付現金方式收購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石化”)51%股權(以下簡稱“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對方為浙江榮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盛控股”)。榮盛控股直接持有公司70.36%股權,為公司控股股東。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榮盛石化擬以支付現金方式收購榮盛控股持有的浙石化51%股權。根據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坤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擬進行股權轉讓涉及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坤元評報〔2017〕246號),采用資產基礎法評估結果,浙石化100%股權的評估值為307,065.51萬元。交易雙方參照上述評估結果及評估基準日2016年12月31日至股權轉讓協議簽署日2017年05月15日期間榮盛控股對浙石化的實際出資10,2000萬元,協商確認的浙石化51%股權的交易金額為258,603.41萬元。
該議案的具體內容詳見2017年05月16日刊登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收購股權的關聯交易的公告》(2017-027)。
重點提示:本議案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關于簽署附生效條件的的議案》
內容摘要:榮盛石化與榮盛控股簽署《關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雙方就本次交易的價格、付款安排、過渡期損益等與本次交易相關的事項進行了約定確認。
重點提示:本議案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3、《關于修訂的議案》
該議案的具體內容詳見2017年05月16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17年05月)》及《章程修訂對照表》。
重點提示:本議案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備查文件
1、《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7年05月15日
證券代碼:002493證券簡稱:榮盛石化公告編號:2017-026
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收購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權的關聯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盛石化”、“本公司”或“公司”)擬以支付現金方式收購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石化”、“標的資產”、“交易標的”)51%股權(前述收購以下簡稱“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浙石化為榮盛石化的控股子公司。
2、本次交易對方為榮盛石化的控股股東浙江榮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盛控股”)。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與本次交易有利害關系的關聯董事和關聯股東需回避表決。
3、公司于2017年05月15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與本次交易相關的議案。根據《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交易仍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4、本次交易全部以現金支付,且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無需經過有關部門的批準。
5、由于本次交易涉及關聯交易,關聯股東將在股東大會對相關議案回避表決,因此本次交易尚存在審批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交易方案
榮盛石化擬以支付現金方式收購榮盛控股持有的浙石化51%股權。根據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坤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擬進行股權轉讓涉及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坤元評報〔2017〕246號),采用資產基礎法評估結果,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權的評估值為307,065.51萬元。交易雙方參照上述評估結果及評估基準日2016年12月31日至股權轉讓協議簽署日2017年05月15日期間榮盛控股對浙石化的實際出資102,000.00萬元,協商確認的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51%股權的交易金額為258,603.41萬元。
(二)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榮盛石化收購浙石化51%股權的交易對方為榮盛控股,榮盛控股直接持有榮盛石化70.36%股權,為榮盛石化的控股股東。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本次交易構成了關聯交易,與本次交易相關的關聯董事和關聯股東需回避表決。
(三)本次交易的審批情況
公司于2017年05月15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以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收購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權的關聯交易的議案》,其中關聯董事李水榮、李永慶(擔任榮盛控股董事)、李彩娥(李水榮的妹妹)及項炯炯(李水榮的女婿)回避表決,獨立董事已事前認可并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此項交易尚須獲得股東大會的批準,與該關聯交易有利害關系的關聯人將放棄在股東大會上對該議案的投票權。
(四)本次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根據浙石化2016年度的《審計報告》、《評估報告》和榮盛石化2016年度的《審計報告》,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本次交易相關財務指標計算如下:
單位:萬元
-
根據上表測算,本次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不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
二、交易對方情況
(一)榮盛控股
1、基本情況
榮盛控股的基本信息如下:
-
2、歷史沿革及財務數據
根據《浙江榮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章程》,榮盛控股歷史沿革情況如下:
榮盛控股是由李水榮、李永慶、李國慶、倪信才、趙關龍和許月娟于2006年09月13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榮盛控股設立時的股權結構如下:
-
2006年9月26日,榮盛控股股東會作出將注冊資本增加至20,000萬元的決議,各股東以貨幣資金等比例認繳新增出資。增資完成后,榮盛控股的股權結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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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05日,榮盛控股股東會作出將注冊資本增加至80,000萬元的決議,各股東以貨幣資金等比例認繳新增出資。增資完成后,榮盛控股的股權結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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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榮盛控股的股權結構未再發生變化。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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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與公司關聯關系說明
榮盛控股持有公司70.36%的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0.1.3條第(一)項之規定。
(二)交易對方實際控制人基本信息
李水榮,男,中國國籍,無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居留權,李水榮先生通過榮盛控股持有本公司70.36%股權,其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7.49%股權,為交易對方榮盛控股及本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其基本信息如下:
-
三、交易標的情況
(一)基本情況
-
經交易對方榮盛控股確認,其對標的資產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權,標的資產不存在重大訴訟或潛在糾紛,亦不存在任何質押、保證、信托或其他第三者權利限制的情形
(二)歷史沿革
浙石化是由榮盛控股、浙江桐昆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巨化集團公司及舟山海洋綜合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于2015年06月18日經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成立,浙石化成立之初的注冊資本100,000萬元。浙石化成立時的股權結構如下:
-
2017年01月06日,浙石化股東會作出將注冊資本增加至2,380,000萬元的決議,各股東以貨幣資金等比例認繳新增出資。增資完成后,浙石化的股權結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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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浙石化股權結構未再發生變化。其他股東已放棄對本次交易股權的優先購買權。
(三)主營業務及項目情況
浙石化的主營業務為:“石油制品煉制,化工產品及石油制品的生產、銷售、儲運,原油進出口貿易,石油化工原輔材料和設備及其零部件銷售(以上不含危險化學品及易制毒品);本企業的水、電銷售;機械設備制造、安裝;技術及信息的開發、咨詢、服務;自營和代理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碼頭裝卸。(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為貫徹落實“長江經濟帶”和“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開發建設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提升我省及國內石化產業國際競爭力,促進國內石化產業和成品油市場結構調整,多產化學品、少產油品,增強芳烴、烯烴等基礎石化原料的保障能力,擴大民營資本投資,打造“民營、綠色、國際、萬億、旗艦”的舟山石化基地,浙江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核準批復了浙石化在舟山綠色石化基地(位于舟山市岱山縣大小魚山島及其周邊圍墾區)4000萬噸/年煉化一體化項目。項目建設單位為浙石化,總投資17,308,485萬元,總規模為4000萬噸/年煉油、800萬噸/年對二甲苯、280萬噸/年乙烯。每期規模為2000萬噸/年煉油、400萬噸/年對二甲苯、140萬噸/年乙烯及下游化工裝置。浙石化已取得《關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萬噸/年煉化一體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環審【2017】45號)和《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萬噸/年煉化一體化項目核準的批復》(浙發改產業【2017】394號)。
(四)主要財務數據
浙石化最近一年經審計的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
四、本次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根據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坤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擬進行股權轉讓涉及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坤元評報〔2017〕246號),采用資產基礎法評估的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于評估基準日(2016年12月31日)的評估值為307,065.51萬元。
經雙方協商并以評估值為基礎,考慮到2017年03月榮盛控股向浙石化實繳出資102,000萬元。本次收購浙石化51%股權的交易價格為258,603.41萬元。
五、本次交易相關協議
(一)合同主體及簽訂時間
2017年05月15日,榮盛石化(甲方)與榮盛控股(乙方)簽署了《關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
(二)交易方案
根據協議約定的條款及條件,榮盛石化以現金交易方式以自有資金向榮盛控股收購其所持有的浙石化51%股權。榮盛控股同意將其持有的浙石化51%股權出售給榮盛石化。
(三)標的資產、定價依據及價款支付方式
標的資產為榮盛控股擬出售的浙石化51%股權。
榮盛石化受讓浙石化51%股權的對價為258,603.41萬元,以坤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擬進行股權轉讓涉及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坤元評報〔2017〕246號)的評估結果及評估基準日至股權轉讓協議簽署日期間榮盛控股對浙石化的實際出資為參考依據,經協議各方協商確定。
股權轉讓價款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期股權轉讓款:甲方應于甲方董事會通過本次交易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支付股權轉讓總價款30%的預付款,該等預付款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轉為第一期股權轉讓款;剩余股權轉讓款:甲方應于標的股權過戶至甲方名下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支付完畢剩余股權轉讓款。
(四)先決條件
經協議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實施應以下述先決條件的滿足為前提:
(1)股權轉讓協議生效;
(2)股權轉讓協議各方的聲明、承諾與保證事項自股權轉讓協議簽署日至過戶日期間內始終為真實、準確并無誤導;
(3)自股權轉讓協議簽署日至交割日期間,不存在已經或可能對浙石化的業務經營、財務狀況、前景、資產或負債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
(4)本次交易取得了交易各方必要的批準與授權。
協議各方均應盡合理努力獨立或共同促使與各自相關的先決條件在股權交割前完成,如屆時該等先決條件未能成就,經協議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延期。
(五)本次交易的實施與完成
1、以先決條件全部成就或被股權轉讓協議榮盛石化、榮盛控股雙方豁免為前提,各方同意在股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60日內辦理完畢交割手續,實際交割的日期為交割日。
2、榮盛控股應于交割日之前簽署根據浙石化的組織文件和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標的股權過戶至榮盛石化所需的全部文件,并促使浙石化在辦理工商過戶所需的所有文件上完成蓋章事項。
3、榮盛控股應協助浙石化盡快辦理將標的股權登記于榮盛石化名下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六)過渡期及過渡期間損益安排
1、過渡期內,榮盛控股應促使浙石化的業務和經營應按照其既往一貫的方式照常進行。
2、過渡期內,榮盛控股應在其可行使的股東權限范圍內反對浙石化做出對其持續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決定。
3、為保障過渡期內浙石化資產的完整及榮盛石化權益不受重大影響,各方一致同意:
(1)過渡期內,如浙石化擬進行重大資產處置,則榮盛控股應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征求榮盛石化書面意見,榮盛石化未同意的,則榮盛控股應在其可行使的股東權限范圍內反對該等事項;
(2)過渡期內,如浙石化擬進行利潤分配,則榮盛控股應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征求榮盛石化書面意見,榮盛石化未同意的,則榮盛控股應在其可行使的股東權限范圍內反對該等事項。
4、標的資產在過渡期內產生的收益歸榮盛石化享有,在此期間產生的虧損由榮盛控股以現金補償的方式向榮盛石化補足。
(七)債權債務的處理和人員安置
1、本次交易為收購浙石化的股權,不涉及債權債務的轉移,原由浙石化承擔的債權債務在交割日后仍然由浙石化享有和承擔。
2、本次交易為收購浙石化的股權,因而亦不涉及職工安置問題。
(八)股權轉讓協議的生效、解除或終止
1、股權轉讓協議應在下述條件滿足后生效:
(1)股權轉讓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蓋章;
(2)浙石化其他股東會放棄相關股權的優先購買權;
(3)本次交易經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2、股權轉讓協議因下列原因而終止或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股權轉讓協議不可履行,經各方書面確認后股權轉讓協議終止;
(2)各方協商一致終止股權轉讓協議;
(3)股權轉讓協議的一方嚴重違反股權轉讓協議,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協議目的,對方有權解除股權轉讓協議。
3、股權轉讓協議的解除,不影響守約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六、本次交易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股權收購符合公司發展戰略,有利于避免同業競爭且未對公司獨立性構成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或情形,對公司未來經營成果有積極影響。
本次榮盛石化收購浙石化51%股權的交易金額為258,603.41萬元,均為公司自有資金。本次交易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七、當年年初至披露日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
2017年01月0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與榮盛控股累計已發生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為【0.06】億元。本次關聯交易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尚需提交給股東大會審議。
八、本次交易的主要風險
本次交易以現金方式支付,不涉及股份發行事宜,也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無需提交證監會等監管部門審核,但需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九、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及獨立意見
(一)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在董事會召開前,已知榮盛石化擬以支付現金方式向關聯方榮盛控股購買其持有的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51%的股權。我們對公司提供的本次交易所涉及事項的相關材料及相關議案進行了認真、全面的審查后,認為公司收購股權的關聯交易事項公開、公平、公正,符合公司發展戰略,未對公司獨立性構成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或情形,符合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同意將本次交易相關的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和表決。
(二)獨立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等有關規定,作為榮盛石化的獨立董事,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態度,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我們認真閱讀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關資料,現就本次交易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關于收購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權的關聯交易的議案》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及方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關聯董事李水榮、李永慶、李彩娥、項炯炯對相關議案回避表決,公司董事會審議本次關聯交易事項的表決程序合法、有效。
2、榮盛石化受讓浙石化51%股權的對價為258,603.41萬元,以坤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擬進行股權轉讓涉及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坤元評報〔2017〕246號)的評估結果及評估基準日至股權轉讓協議簽署日期間榮盛控股對浙石化的實際出資102,000萬元為參考依據,經協議各方協商確定。前述定價原則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與浙江榮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相關條款的約定均立足于正常的商業原則,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因此,此次收購符合公司長遠發展規劃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我們同意本次關聯交易。
十、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收購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51%股權的關聯交易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根據相關規定將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審批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的要求;
公司進行的上述關聯交易,有利于公司進一步向上延伸產業鏈,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不會對公司的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擬簽訂的協議或合同定價基礎、方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體股東利益,沒有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保薦機構對榮盛石化收購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51%股權的關聯交易事項無異議。
十一、備查文件
1、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2、第四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意見。
4、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函。
5、審計報告。
6、資產評估報告書。
7、《關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
特此公告。
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05月15日
證券代碼:002493證券簡稱:榮盛石化公告編號:2017-028
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
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
(一)股東大會屆次: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公司董事會,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召開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三)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四)會議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時間為:2017年05月31日上午9:30開始
網絡投票時間為:2017年05月30日-2017年05月31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05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時間為2017年05月30日下午15:00至2017年05月31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五)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杭州市蕭山區益農鎮浙江榮盛控股集團大樓十二樓會議室。
(六)會議召開方式:
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本次股東大會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向公司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公司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時間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或互聯網投票系統對本次股東大會審議事項進行投票表決。
公司股東應選擇現場投票、網絡投票中的一種方式,如果同一表決權出現重復投票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表決結果為準。
(七)出席對象:
1、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日為2017年05月24日,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股東均有權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授權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
4、公司董事會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員。
二、會議審議事項
(一)本次股東大會將審議以下事項:
1、《關于收購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權的關聯交易的議案》;
2、《關于簽署附生效條件的的議案》;
3、《關于修訂的議案》。
(二)披露情況
上述議案的具體內容,詳見2017年05月16日刊登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三)特別提示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2014年修訂)》的要求,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1及議案2將對中小投資者的表決單獨投票。中小投資者是指除以下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1、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2、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同時,議案3為特別決議事項,需經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三、提案編碼
-
三、會議登記方法
1、登記時間:2017年0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記地點:杭州市蕭山區益農鎮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3、登記辦法:
(1)自然人股東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持股清單等持股憑證登記。
(2)法人股東持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股東賬戶卡、持股清單、法人代表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出席人身份證登記。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股東賬戶卡、持股清單等持股憑證登記(授權委托書見附件)。
(4)異地股東可通過信函、傳真方式憑以上有關證件的進行登記,需在2017年05月24日下午17點前送達或傳真至公司董事會辦公室(請注明“股東大會”字樣),不接受電話登記。
4、會議費用情況:會期預計半天,與會人員食宿、交通費自理。
四、參與網絡投票的股東的身份認證和投票流程
本次股東大會公司將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wltp.cninfo.com.cn)向全體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參加投票,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
五、其他事項
1、會議聯系人:胡陽陽、倪夢娜
2、聯系電話:0571-82520189
3、傳真:0571-82527208轉8150
4、郵政編碼:311247
六、備查文件
1、《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05月15日
附件1: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一、網絡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碼:362493,投票簡稱:榮盛投票。
2、填報表決意見或選舉票數:對于非累計投票議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3、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除累積投票議案外的其他所有議案表達相同意見。股東對總議案與具體提案重復投票時,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如股東先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具體提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其他未表決的提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如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
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投票時間:2017年05月31日的交易時間,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05月30日下午3:00,結束時間為2017年05月31日下午3:00。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4月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附件2:
授權委托書
致: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茲授權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05月31日召開的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對下列議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對本次會議表決事項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可代為行使表決權,其行使表決權的后果均由我單位(本人)承擔。
會議議案表決情況
-
注:請在每一需審議的議案或事項表決欄的“同意”、“棄權”或“反對”欄內劃“√”,填寫其它標記、漏填或重復填寫的無效。
委托人/單位簽字(蓋章):
委托人身份證明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委托人股東賬號:
委托人持股數量: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簽字:
受托人身份證號碼:
委托日期:2017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簽署日至本次股東大會結束
(注:委托授權書以剪報、復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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