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碼:601113公司簡稱:華鼎股份
2016年度報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本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等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仔細閱讀年度報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3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1.4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本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1.5公司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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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經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公司(母公司)2016年度實現凈利潤52,736,450.7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潤329,037,994.86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金5,273,645.07元,扣除2015年度利潤分配41,652,500.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實際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334,848,300.53元。基于對股東投資給予合理回報、促進公司可持續發展的考慮,在兼顧公司盈利情況、資金需求的基礎上,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未來三年(2014-2016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等文件的規定和要求,公司董事會擬訂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按照總股本833,050,000股為基數計算,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5元(含稅),共計分配利潤41,652,500元。本年度不送紅股也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以上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報告期主要業務或產品簡介
公司是專業從事高品質、差別化民用錦綸長絲研發、生產和銷售的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具備年產13.2萬噸民用錦綸長絲的生產能力,主要生產具備高織造穩定性與染色均勻性的POY、HOY、FDY和DTY四大類民用錦綸長絲產品,產品范圍覆蓋9dtex-444dtex所有規格,自主研發了一系列超亮、超低旦、超粗旦、消光、多孔細旦、中空、扁平、吸濕排汗、抗菌除臭等多個品種的差別化、功能性民用錦綸長絲,產品差別化率接近80%,在同行業企業中處于領先地位。公司產品主要應用于運動休閑服飾、泳衣、羽絨服、無縫內衣、花邊、西服、襯衫、T恤、高級時裝面料、高檔襪品等民用紡織品的高端領域。
三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摘要
單位:元幣種: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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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元幣種: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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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數據與已披露定期報告數據差異說明
□適用√不適用
五股本及股東情況
5.1普通股股東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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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系的方框圖
√適用□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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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6.1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2016年全球經濟繼續處在修復期,英國脫歐、美國大選、意大利公投等事件對全球經濟產生了較大影響。原油價格在11月30日OPEC和非OPEC國家達成凍產協議后大幅上漲,從上游CPL到下游紡絲整體價格水平均得以快速提高。
報告期內公司審時度勢,搶抓機遇,強化管理,深耕主業,全面提升了企業綜合競爭力,主營業務盈利情況明顯改善。具體情況分析如下:
6.1.1推行精益生產,調整產品結構
年度內公司大力推進精細化管理,通過3T小組積極組織,開展班組長以上人員培訓及精益3T定期會議,轉變觀念,全員參與合理化提案改善,從中評選出優勝課題;組織生產管理、技術人員開展產品質量重點分析會,會同研發部門對前紡44/34、33/34亮光FDY、后紡DTY機包等產品進行質量攻關,提升了產品質量和客戶認可度,取得了較好的市場效果。分析銷售和庫存各項數據,及時調整產品結構,培育適銷對路新產品。
6.1.2.狠抓產品品質,降低生產成本
年內公司圍繞產品AA率和廢絲率等關鍵指標,狠抓落實,各車間通過分析原因,制訂措施,采取員工操作技能比賽、廢絲聯掛考核、生產過程控制精細化等措施,各車間廢絲率均有不同程度降低。通過開展節能降耗活動,提升了管理人員成本意識,通過崗位優化、壓縮生產人員,提高了員工工作效率,為公司年度經營降成本提效益打下了堅實基礎。
6.1.3.改進采購方式,防范經營風險
公司理順原輔材料采購操作程序,建立制約機制,把握主要原材料價格走勢,適時引進新供應商,增加國產原料占比,降低了切片采購均價。科學研判原料價格的不穩定因素,根據生產實際需求,嚴格控制原料庫存數量,降低公司生產成本。在原材料價格大幅波動時期,及時進行戰略性采購,以實現公司產品利潤最大化,最大程度降低公司經營風險,確保公司年度經營目標順利實現。
6.1.4.優化銷售策略,拓展新興市場
根據錦綸纖維市場漲跌節奏較快、波動幅度較大的特點,結合公司自身情況,靈活調整并不斷優化銷售策略。在產品價格接近預期頂部區域時,及時調整庫存結構,為下一步營銷搶占先機。積極走訪用戶,完善營銷網絡,細分主要市場,針對不同用戶,投放適銷對路的產品,做好售后服務,及時反饋客戶需求以引導生產,建立良好的市場信譽。2016年公司圓滿完成了既定的銷售任務量,庫存量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計劃訂單的準確率明顯提升。在出口方面,確定增長潛力大的銷售重點區域,積極拓展新的銷售路徑,增加出口創匯收益。
6.1.5.加強科技創新,引領行業發展
2016年公司獲批新建浙江省華鼎錦綸新材料重點研究院任務,是浙江省錦綸行業首家獲得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建設計劃。公司“高品質錦綸6高效低耗規模化智能化生產集成技術項目”獲得由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聯合11家全國性行業協會共同組織實施,每兩年評選表彰一次的“中國工業大獎”提名獎,獲獎項目實現了錦綸6工藝、裝備與工程集成創新,多項技術填補了國內外行業空白,整體技術居國際先進水平。報告期內公司還獲批義烏市重點技術攻關計劃最高補助金額1項、獲得全國管理創新成果獎及成果主創者獎、中國紡織行業人才建設單位和突出貢獻人物獎,2017/2018中國纖維流行趨勢入圍產品和浙江省兩化融合試點企業、全國節能減排技術應用示范企業等稱號。2016年公司申請發明專利6項,參與國家、行業標準制定5項。公司子公司江蘇優聯環境發展有限公司擁有高效藥劑、超濾膜、云水務、深床濾池等先進水處理技術,已獲多項發明專利,在社會主義新農村、環境治理等項目中取得重大突破,實現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1.6.實施員工持股,提升公司凝聚力
為進一步提高公司凝聚力和市場競爭力,公司董事會鼓勵部分董、監、高、公司及下屬分公司核心管理及技術骨干人員本著自愿、量力而行、長期持有的原則參加華鼎股份員工持股計劃,分享公司成長的成果。2016年1月28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華鼎股份員工持股計劃(草案)》,2016年2月24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持股計劃。截至2016年4月13日,公司員工持股計劃認購的“天治武康7號資產管理計劃”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系統累計買入本公司股票為14,196,524股,成交金額為人民幣151,593,323元,成交均價約為人民幣10.68/股,買入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1.7%。實行員工持股將完善核心員工與全體股東的利益共享和風險共擔機制,實現股東、公司和員工利益的一致,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確保公司可持續發展。
6.2報告期內主要經營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總資產達4,435,698,459.18元,歸屬母公司所有者權益2,754,607,927.23元,資產負債率36.53%。2016年度,公司累計實現營業收入2,143,268,330.66元,比上年增加34.61%;實現歸屬母公司凈利潤72,733,075.18元,比上年度減少27.44%。
七涉及財務報告的相關事項
財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發布了《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6]22號),適用于2016年5月1日起發生的相關交易。本公司執行該規定的主要影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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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公司對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原因及影響的分析說明
不適用
7.2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對財務報表合并范圍發生變化的,公司應當作出具體說明。
2016年度,本公司合并財務報表范圍內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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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合并財務報表范圍及其變化情況詳見本附注“六、合并范圍的變更”和“七、在其他主體中的權益”。
7.3年度財務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董事會、監事會應當對涉及事項作出說明。
不適用
董事長:丁爾民
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
證券代碼:601113證券簡稱:華鼎股份公告編號:2017-021
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董事會于2017年3月12日以專人送達、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形式發出會議通知,會議于2017年3月20日上午9時在公司三樓會議室舉行。本次董事會應參加表決董事7名,實際參加表決董事7名。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召開合法有效。會議由董事長丁爾民先生主持,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全體董事以投票表決方式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2016年度總經理工作報告》
該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2016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決定提交2016度股東大會審議。
該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關于2016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決定提交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該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四、《關于2017年度財務預算方案的議案》
該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7,反對0票,棄權0票。
五、《關于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公司(母公司)2016年度實現凈利潤52,736,450.7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潤329,037,994.86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金5,273,645.07元,扣除2015年度利潤分配41,652,500.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實際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334,848,300.53元。
基于對股東投資給予合理回報、促進公司可持續發展的考慮,在兼顧公司盈利情況、資金需求的基礎上,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未來三年(2014-2016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等文件的規定和要求,公司董事會擬訂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按照總股本833,050,000股為基數計算,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5元(含稅),共計分配利潤41,652,500元。
本年度不送紅股也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決定提交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該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六、《關于2016年度報告及報告摘要的議案》
(該議案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的《2016年度報告及報告摘要》
決定提交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該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七、《關于續聘2017年審計機構的議案》
2016年,公司支付給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報酬為1,270,000元人民幣。鑒于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很好的遵守了職業道德基本原則,具備較高的專業水平,恪守獨立性,保持職業謹慎性,擬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2017年度審計機構,聘期一年。
決定提交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該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八、《關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該議案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的《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該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九、《關于2017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該議案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的《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公告》)
關聯董事回避了表決,該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4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十、《關于提請召開2016年度股東大會通知的議案》
(該議案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的《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告》)
該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十一、《關于2017年度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議案》
該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其中,董事及監事薪酬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十二、《關于2016年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議案》
(該議案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16年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該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7票,反對0票,棄權0票。并授權董事長簽署2016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十三、《關于董事會審計委員會2016年度履職情況報告的議案》
(該議案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董事會審計委員會2016年度履職情況報告》)
該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十四、《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暨提名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將于2017年4月23日屆滿,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公司提名委員會審核同意,推薦丁爾民先生、丁志民先生、丁軍民先生、許駿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吳清旺先生、韓建先生、林偉女士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董事候選人簡歷見附件。
決定提交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該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十五、《關于公司的議案》
(該議案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的公告》)
決定提交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該項議案表決結果:贊成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3月22日
附件:
董事候選人簡歷
丁爾民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住權,浙江大學企業管理專業畢業,高級經濟師。1994年起歷任義烏市環球制帶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并兼任浙江三鼎織帶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義烏市恒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金華金鼎織帶有限公司董事、江蘇三鼎織造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3月起擔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法人代表。丁爾民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丁志民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住權,浙江大學EMBA學歷,高級經濟師。1994年起創辦義烏市環球制帶有限公司并擔任董事長、兼任浙江三鼎織帶有限公司董事長、金華金鼎織帶有限公司董事、江蘇三鼎織造有限公司董事長、三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2008年3月起擔任公司董事。丁志民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丁軍民先生,1967年1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住權,浙江大學畢業,高級經濟師。1994年起歷任義烏市環球制帶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并兼任浙江三鼎織帶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義烏市恒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金華金鼎織帶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三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2008年3月起擔任公司董事。丁軍民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許駿先生,1957年4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住權。本科學歷,中共黨員,助理經濟師,國家二級職業經理人。歷任杭州合成纖維廠錦綸車間主任兼黨支部書記、廠黨總支書記,杭州藍孔雀股份有限公司錦綸廠黨總支書記兼生產副廠長、杭州華歐錦綸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生產部經理、黨支部書記。現任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許駿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吳清旺先生:1965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法學博士。歷任淳安縣司法局科員,浙江證券有限公司總裁辦法律顧問等,1996年至今在浙江星韻律師事務所工作,現任浙江星韻律師事務所主任。目前兼任全國律協民委會不動產法論壇副主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浙江省律協金融與保險專業委員會主任、浙江省法學會金融法商法研究會常務理事,現任杭州中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吳清旺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韓建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工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浙江理工大學講師、副教授、科技處副處長、學院副院長。現為“產業用紡織材料制備技術”浙江省重點實驗室主任、“產業用紡織材料技術”浙江省重點科技創新團隊負責人,主要從事新型紡織材料和現代紡織工程的教學、科研工作。先后主持和承擔了國家科技支撐項目課題、國家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項目,浙江省重大科技專項重點項目、教育部重點科研項目等及橫向科研項目多項。2014年4月起擔任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韓建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林偉女士:1966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居留權,民革黨員,經濟學博士,浙江大學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1993年通過注冊會計師考試,1997年加入浙江會計師事務所,1994年至今在浙江大學從事財務、會計、審計的教學和研究工作。林偉女士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證券代碼:601113證券簡稱:華鼎股份編號:2017-022
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17年3月20日在公司三樓會議室舉行。本次監事會應表決監事3人,實際表決監事3人。本次監事會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監事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會議召開合法有效。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駱中軒先生主持,會議經審議通過以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2016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2016年度報告及報告摘要的議案》。
監事會認真閱讀了公司2016年度報告及報告摘要,認為:
1、公司2016年度報告及報告摘要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公司2016年度報告及報告摘要的內容與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實、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1-12月份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
3、在提出本意見前,公司監事會成員沒有發現參與2016年度報告及報告摘要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表決結果: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表決結果: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四、審議通過了《關于2016年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議案》。
(該議案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16年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表決結果: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五、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第四屆監事會候選人的議案》。
提名丁曉年、黃俊燕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監事候選人簡歷見附件。
表決結果: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7年3月22日
附件:
黃俊燕女士,1972年3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住權。曾任長廣焊接材料廠食堂管理員、浙江三鼎織造有限公司資金部出納,2003年10月至今擔任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資金專員。2008年3月起擔任發行人監事。黃俊燕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丁曉年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住權。電腦會計專業畢業。曾任義烏市環球制帶有限公司會計助理、會計并主持財務工作,現任三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資金部負責人。2008年3月起擔任發行人監事。丁曉年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證券代碼:601113證券簡稱:華鼎股份公告編號:2017-023
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6年度本公司與浙江三鼎織造有限公司發生日常關聯交易,預計2017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寧波圣鼎貿易有限公司與浙江三鼎織造有限公司將發生一定額度的日常關聯交易。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2016年及預計2017年全年日常關聯交易的基本情況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以往的實際情況,按照公司2017年度經營計劃,對2017年度公司日常關聯交易情況預計如下:
2016年實際發生交易及2017年全年預計發生日常關聯交易的基本情況
單位:人民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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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交易額不含稅金。
二、關聯方介紹和關聯關系
浙江三鼎織造有限公司
浙江三鼎織造有限公司(下稱“三鼎織造”),成立于1999年,注冊資本1320萬美元,注冊號330700400002007,法定代表人駱善有,注冊地址浙江省義烏市經濟開發區二期區,主營業務為“織帶、拉鏈的制造、銷售”。三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75%、與華鼎公司為同一控制人,因此構成關聯方。
三、定價政策和定價依據
公司關聯交易的定價依據與公司銷售商品給無關聯方的定價政策一致,不存在差異。公司與上述關聯方發生的關聯交易,均屬于正常經營往來,按市場價格定價。
四、關聯交易的目的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上述關聯交易為公司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需發生的交易。
1、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場原則,與其他業務往來企業同等對待,不存在利益輸送。
2、以上關聯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較低,對公司獨立性沒有影響。
3、上述日常關聯交易均為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持續性、經常性關聯交易,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對公司本期及未來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無不利影響。
公司主要業務不會因上述交易而對關聯人形成依賴。
五、審議程序及獨立董事獨立意見
(一)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17年3月20日召開,關聯董事回避了表決,參加表決的4名董事全部同意上述關聯交易的議案。
(二)本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預計2017年日常關聯交易遵守了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關聯方按照合同規定享有其權利、履行其義務,未發現通過此項交易轉移利益的情況。上述關聯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并依據市場價格公平、合
六、關聯交易協議簽署情況
公司與浙江三鼎織造有限公司簽署了《產品銷售協議》,約定按照市場價格銷售公司產品。
七、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
(二)與浙江三鼎織造有限公司簽署的《產品銷售協議》。
(三)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證券代碼:601113證券簡稱:華鼎股份編號:2017-025
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2017年-2019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為了完善和健全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科學、持續、穩定的分紅決策和監督機制,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實現股東價值、積極回報投資者,引導投資者樹立長期投資和理性投資理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等法律法規要求,公司擬制定《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2017年-2019年)》(以下簡稱“本規劃”)。
一、制定本規劃考慮的因素
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的制定著眼于公司戰略目標、現階段經營和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在綜合考慮公司實際經營情況、所處的階段、股東要求和意愿、社會資金成本和外部融資環境、現金流量狀況等情況的基礎上,對利潤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證利潤分配政策的持續性和穩定性,維護投資者依法享有的資產收益權利,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并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二、制定本規劃的原則
1、本規劃充分考慮和聽取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意見。
2、本規劃嚴格執行《公司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等法律法規和《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關于利潤分配的規定。
3、本規劃重視對股東的合理投資回報,優先考慮現金分紅,同時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公司利潤分配不得超過累計可供分配利潤的范圍,不得損害公司持續經營能力。
三、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2017年-2019年)具體內容
(一)利潤分配的方式及優先順序
公司可采取現金、股票、現金與股票相結合或者法律許可的其他方式進行利潤分配。在公司盈利且現金能夠滿足公司持續經營和長期發展的前提條件下,公司應當優先采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
(二)利潤分配的時間間隔
公司應保持利潤分配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在滿足利潤分配條件下,原則上公司每年度進行一次利潤分配。在有條件的情況下,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可以進行中期利潤分配。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后,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后2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三)現金分配的比例及條件
未來三年(2017年-2019年),在公司當年盈利且累計可分配利潤為正值并且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持續發展的前提下,足額提取法定公積金、任意公積金以后,如果公司沒有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資金支出安排(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除外),公司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10%,未來三年(2017年-2019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未來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公司董事會應當綜合考慮公司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自身經營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異化現金分紅政策,但需保證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應達到80%;
2、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應達到40%;
3、公司發展階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應達到20%;
4、公司發展階段不易區分但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項規定處理。
具體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盈利水平和經營發展計劃提出,報股東大會審議。
在上述條件不滿足的情況下,公司董事會可以決定不進行現金分紅,但是應在定期報告中說明未進行現金分紅的原因、未用于現金分紅的資金(如有)留存公司的用途,獨立董事應當對此發表獨立意見并公開披露。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條件
未來三年(2017年-2019年),公司在經營情況良好,并且董事會認為公司股票價格與公司股本規模不匹配、發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體股東整體利益時,在保證最新現金分紅比例和公司股本規模及股權結構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報投資者和分享企業價值的考慮,當公司股票估值處于合理范圍內,公司可以股票股利方式進行利潤分配。股票股利分配由董事會擬定,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四、未分配利潤的使用原則
1、當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潤可留待下一年度進行分配;
2、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潤除提取盈余公積金和補充公司營運資金外,主要用于新產品研發、技術改造、擴大產能等方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3、在滿足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情況下,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潤投入能夠為股東帶來穩定回報的業務,圍繞主業不斷延伸發展,把華鼎股份做精、做強、做大,用最少的資金創造最大的效益,積極開發新產品,進一步完善能源輸送管道一體化戰略,加強市場開拓,努力推進公司轉型升級,使股東資產保值增值,最終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
五、公司利潤分配政策決策機制與程序
公司利潤分配政策的制訂和修改由董事會向股東大會提出,董事會提出的利潤分配政策需要經董事會成員半數以上通過并經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表決通過,獨立董事應當對利潤分配政策的制訂或修改發表獨立意見。獨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東的意見,提出分紅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會審議。
股東大會對現金分紅具體方案進行審議前,公司應當通過多種渠道主動與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進行溝通和交流,充分聽取中小股東的意見和訴求,及時答復中小股東關心的問題。
公司利潤分配政策制訂和修改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代表的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并應當安排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互聯網投票系統等方式為中小投資者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
若公司外部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或現有的利潤分配政策影響公司可持續經營,公司可以根據內外部環境調整利潤分配政策。調整后的利潤分配政策不得違反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并以股東利益為出發點,注重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有關調整利潤分配政策的議案,需事先征求獨立董事及監事會的意見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方可提交公司股東大會批準。
六、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2017年-2019年)制定周期及調整決策程序
公司應以三年為一個周期,重新審閱公司未來三年的股東回報規劃,根據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意見,對公司正在實施的利潤分配政策作出適當且必要的修改,以確定該時段的股東回報計劃。
本規劃的制訂由董事會制定,獨立董事應對本規劃的制訂發表獨立意見,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之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當發生外部經營環境重大變化例如戰爭、自然災害等,并且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或公司自身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現有利潤分配政策影響公司可持續經營,或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對上市公司的利潤分配政策頒布新的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等情形時,公司可以對股東分紅回報規劃作出適當且必要的修改和調整,調整之后的利潤分配政策不得違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等有關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由公司董事會結合具體經營數據,充分考慮公司目前外部經濟環境、盈利規模、現金流量狀況、發展所處階段、預計重大投資及資金需求等因素綜合考量,提出未來股東分紅回報規劃調整方案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股東分紅回報規劃的調整應以股東權益保護為出發點,在股東大會提案中詳細論證和說明原因,并嚴格履行相關決策程序。
七、生效及解釋
本規劃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本規劃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并實施,修訂調整時亦同。
特此公告。
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3月22日
證券代碼:601113證券簡稱:華鼎股份公告編號:2017-026
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17年4月11日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
(二)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的日期時間:2017年4月11日9點00分
召開地點:公司會議室
(五)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17年4月11日
至2017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不適用
二、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
1、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各議案已于2017年3月20日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及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公司將在本次股東大會召開前,將會議資料上傳至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進行披露。
2、特別決議議案:無
3、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4、6、7、8、9、10、11
4、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9.02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三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5、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如果其擁有多個股東賬戶,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東賬戶參加網絡投票。投票后,視為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或相同品種優先股均已分別投出同一意見的表決票。
(三)股東所投選舉票數超過其擁有的選舉票數的,或者在差額選舉中投票超過應選人數的,其對該項議案所投的選舉票視為無效投票。
(四)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五)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詳見附件2
四、會議出席對象
(一)股權登記日收市后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
(二)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其他人員
五、會議登記方法
凡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請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或法人單位證明(受委托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委托人股東賬戶卡及授權委托書)于2017年4月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公司證券部進行登記(也可用傳真或電話方式登記)。
六、其他事項
1、本次會議預期需時半日。參加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關費用自理。
2、聯系地址:浙江省義烏市雪峰西路751號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
郵政編碼:322000
聯系人:胡方波莫順學
聯系電話:(0579)85261479
聯系傳真:(0579)85261475
特此公告。
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3月22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附件2: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說明
●報備文件
提議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董事會決議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11日召開的貴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
委托人簽名(蓋章):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年月日
備注:
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附件2采用累積投票制選舉董事、獨立董事和監事的投票方式說明
一、股東大會董事候選人選舉、獨立董事候選人選舉、監事會候選人選舉作為議案組分別進行編號。投資者應針對各議案組下每位候選人進行投票。
二、申報股數代表選舉票數。對于每個議案組,股東每持有一股即擁有與該議案組下應選董事或監事人數相等的投票總數。如某股東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該次股東大會應選董事10名,董事候選人有12名,則該股東對于董事會選舉議案組,擁有1000股的選舉票數。
三、股東應以每個議案組的選舉票數為限進行投票。股東根據自己的意愿進行投票,既可以把選舉票數集中投給某一候選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組合投給不同的候選人。投票結束后,對每一項議案分別累積計算得票數。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采用累積投票制對進行董事會、監事會改選,應選董事5名,董事候選人有6名;應選獨立董事2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有3名;應選監事2名,監事候選人有3名。需投票表決的事項如下:
-
某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收盤時持有該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積投票制,他(她)在議案4.00“關于選舉董事的議案”就有500票的表決權,在議案5.00“關于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有200票的表決權,在議案6.00“關于選舉董事的議案”有200票的表決權。
該投資者可以以500票為限,對議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決。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給某一位候選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組合分散投給任意候選人。?@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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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1113證券簡稱:華鼎股份公告編號:2017-024
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資金存放
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以7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見上交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規定》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本公司將2016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說明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資金到位情況
根據貴公司201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第三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并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5]1831號”核準,貴公司擬向工銀瑞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孔鑫明、自然人丁航飛非公開發行不超過19,305萬股(含19,305萬股)人民幣普通股。截至2015年9月10日止,貴公司實際已發行人民幣普通股19,305萬股,變更后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83,305萬元。貴公司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19,305萬股,發行價格5.18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999,999,0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32,153,050.00元,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967,845,950.00元,其中計入股本193,050,000.00元,計入資本溢價人民幣774,795,950.00元。上述資金到位情況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由其出具信會師報字(2014)第610631號驗資報告。公司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制度。
(二)2016年度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及結余情況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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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一)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為了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護投資者權益,本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制度。
本公司已與保薦機構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義烏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義烏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義烏城陽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及《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補充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三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三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存放專項賬戶的余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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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本年內,本公司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本報告期內,本公司實際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31,156,800.04元,具體情況詳見《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編制單位: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
單位:人名幣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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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招股說明書未有截至2016年末承諾投入金額。
注:2:項目尚在建設中,故本年度尚未實現效益
(二)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的情況。
(三)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2016年4月20日公司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公司擬用2億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
2016年9月28日公司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公司擬用3.7億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實際使用5.7億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產。
(四)對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公司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15年9月24日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的議案》,公司擬對最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4.5億元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購買銀行、證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理財產品以及進行結構性存款。公司本期累計購買理財產品19.8億元,其中有21.8億元已到期(含2015年購買的4.2億元),共產生收益9,318,630.12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購買理財產品余額為2.2億元。具體明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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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六)超募資金用于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資金用于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七)節余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節余的情況。
(八)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四、變更募投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報告期內,本公司募投項目未發生變更。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關信息不存在不及時、真實、準確、完整披露的情況,已使用的募集資金均投向所承諾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重大情形。
六、專項報告的批準報出
本專項報告業經公司董事會于2017年3月20日批準報出。
特此公告。
附件:1、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2、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2016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核查報告》
義烏華鼎錦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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