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洋垃圾”走私進境不僅危及我國生態安全,更是直接危害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一直是政府關切、社會關注、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近日,海關總署“國門利劍2017”行動又有新收獲。寧波海關成功查獲一起走私廢紡織品大案。經查,涉案廢紡織品共10000余噸,貨值約2000萬元。
2016年,寧波海關緝私部門得到線索,溫州籍男子黃某、楊某、林某存在組織走私廢紡織品的重大嫌疑,且數量巨大。2017年1月10日,寧波海關緝私局正式立案偵查。
經過進一步調查,一個以冒用進口許可證、偽造單證、走私廢紡織品并運往浙江小作坊的“產業鏈”逐漸浮出水面。以楊某團伙為例,他們專門從境外收購廢棉布、棉紗等,通過違法渠道購買其他公司的進口許可證,從上海等口岸走私進口后銷售給浙江多地無環評資質的企業和個人。
2月24日,一場跨越三省五地,同時針對廢紡織品境外采購、走私入境、銷售加工等整個走私鏈條展開的聯合打擊行動拉開序幕。
行動當天上午9點,寧波海關緝私局會同地方執法部門共180余人,在寧波、上海、溫州、義務、阜陽等五地對犯罪嫌疑人和目標場所同步開展聯合抓捕和搜查。行動共抓獲犯罪嫌疑人21名,一舉端掉了3個潛伏在浙江地區的走私廢紡織品犯罪團伙。截至目前,寧波海關緝私部門正在全力組織開展突審和偵查取證工作,力爭進一步擴大戰果,盡快突破全案。
記者從寧波海關了解到,我國對進口“固體廢物”實施分類管理,分為禁止、限制和自動許可。廢紡織品屬于限制進口類,進口此類廢物必須依法辦理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這是因為廢舊紡織品可以作為再生資源進行回收利用,但是必須具備相關資質。而上述犯罪團伙走私入境的萬噸“洋垃圾”,多被運往溫州等地的“小作坊”。這些沒有進口許可證、無廢物加工生產資質的家庭式工坊,在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未經消毒的污水,沾染大量細菌的線頭飄絮等,這些排放物對當地空氣、土地、水源造成嚴重的污染,也將對當地的生存環境造成巨大危害。(中國網記者實習生張云松通訊員董楠)
法律鏈接:
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是指國家環境保護部授權發證機關依法對可用作原料的廢物進口實施監督管理,簽發準予進口固體廢物的許可證件。申請進口廢物作原料利用的企業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法人,并具有利用進口廢物的能力和相應的污染防治設備,通過環境保護部門驗收。進口固體廢物過程中,海關憑國家環境保護部簽發的加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廢物進口審批專用章”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及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在備注欄注明“上述貨物經初步查驗,未發現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物質”的入境貨物通關單及其他有關單證辦理驗放手續。進口的固體廢物必須全部由固體廢物進口相關許可證載明的利用企業作為原料利用。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進口固體廢物利用企業進行實地檢查和監督性監測。
2011年8月1日,由國家環保部、商務部、發改委、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等部門共同制定的《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規定:禁止轉讓固體廢物進口相關許可證。轉讓具體指:(一)出售或者出租、出借固體廢物進口相關許可證(二)使用購買或者租用、借用的固體廢物進口相關許可證進口固體廢物;(三)將進口的固體廢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固體廢物進口相關許可證載明的利用企業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違反該辦法,轉讓固體廢物進口相關許可證的,由發證機關撤銷其固體廢物進口相關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未經許可,走私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分別或者合計達到二十噸以上的構成走私廢物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推薦企業面向顧客,持續改進,實施品牌戰略,必須是
經編未來 無限可能
云展云舒,龍行天下 并人間品質,梳天下纖維
印染機械 首選黃石經緯 印花機 絲光機 蒸化機
推薦企業
推薦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