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1、根據上海嘉麟杰紡織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發行人”)2014年3月17日發布的《上海嘉麟杰紡織品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公司有權決定本公司公開發行的2014年公司債券(債券簡稱:“14嘉杰債”,代碼:112202,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存續期間的第3年末是否上調本期債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債券在存續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為7.5%,在本期債券第3年末,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以及當前的市場環境,本公司選擇不上調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債券存續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維持7.5%不變。
2、根據《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在發行人發布關于是否上調該品種債券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公告后,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的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將其持有的該品種債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給發行人,或選擇繼續持有本期債券。
3、回售價格:人民幣100元/張(不含利息)
4、回售申報日: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
5、回售資金到賬日:2017年3月20日
6、投資者參與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幣100元/張(不含利息)賣出持有的“14嘉杰債”,截至本公告發出前一交易日,“14嘉杰債”的收盤價為101元/張,高于回售價格,投資者參與回售可能會帶來損失,敬請投資者注意風險。
7、投資者回售部分債券享有2016年3月19日至2017年3月18日期間利息。
為保證投資者回售選擇權有關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本公司關于“14嘉杰債”債券票面利率不調整和投資者回售安排的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14嘉杰債”的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上海嘉麟杰紡織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債券
2、債券代碼:112202
3、債券簡稱:14嘉杰債
4、發行規模:人民幣3億元
5、債券期限:本期債券的期限為5年,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6、債券年利率:本期債券票面利率7.5%,本次債券票面利率在債券存續期限的前3年固定不變,發行人有權在本次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決定是否行使利率上調選擇權。
7、起息日:2014年3月19日
8、付息日:本期債券的付息日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19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3月19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9、兌付日:2019年3月19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本金兌付日為2017年3月19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工作日)。
10、還本付息方式:本期債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還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隨本金一起支付。
11、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期債券的第3年末上調該品種債券后續期限票面利率。發行人將于本期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關于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調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調權,則本品種債券后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12、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在發行人發出關于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公告后,投資者有權選擇將其持有的該品種債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給發行人。在發行人于本期債券的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個交易日發布關于是否上調該品種債券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公告后,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的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將其持有的該品種債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給發行人;公司將按照深交所和債券登記機構相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3、回售申報:自發行人發出關于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公告之日起5個交易日內,行使回售權的債券持有人可通過指定的方式進行回售申報,債券持有人的回售申報經確認后不能撤銷,相應的公司債券份額將被凍結交易;回售申報期不進行申報的,則視為放棄回售選擇權,繼續持有本期債券并接受上述關于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決定。
14、擔保人及擔保方式:中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為本期公司債券提供了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15、信用級別及信用評級機構:經鵬元資信評估有限責任公司綜合評定,發行人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A。
16、債券受托管理人: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17、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債券利率調整情況
本期債券為固定利率債券,票面利率為7.5%,在本期存續期內前3年固定不變。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公司選擇不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即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為7.5%,并在債券存續期內后2年(自2017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18日)固定不變。
三、本期債券回售實施方法
1、投資者回售選擇權:投資者可選擇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申報日: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
3、回售價格:人民幣100元/張(不含利息)。以10張(即面值1,000元)為一個回售單位,回售金額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且不少于1,000元。
4、風險提示:投資者參與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幣100元/張(不含利息)賣出持有的“14嘉杰債”。截至本公告發出前一交易日,“14嘉杰債”的收盤價為101元/張,高于回售價格,投資者參與回售可能會帶來損失,敬請投資者注意風險
5、回售申報方法:債券持有人可以選擇將持有的債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給本公司,在回售登記期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進行回購申報,當日可以撤單,當日收市后回售申報一經確認,不能撤單,相應的債券將被凍結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實施完畢相應的債券被注銷。如果當日未能申報成功,或有未進行回售申報的債券余額,可于次日繼續進行回售申報(限申報登記期內)。
6、回售部分債券兌付日:2017年3月20日。公司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為登記回售的債券持有人辦理兌付。
7、選擇回售的債券持有人須于回售登記期內進行登記、逾期未辦理回售登記手續即視為債券持有人放棄回售,同意繼續持有本期債券并接受本公司做出的不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的決定。
四、回售部分債券付款安排
1、回售資金到賬:2017年3月20日
2、回售部分債券享有2016年3月19日至2017年3月18日期間利息,利率為7.5%,每手(面值1,000元)“14嘉杰債”派發利息為人民幣75元(含稅),扣稅后個人、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60元,扣稅后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67.5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將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報結果對本期債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該回售資金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統進入投資者開戶的證券公司的登記公司備付金賬戶中,再由該證券公司在回售資金發放日劃付至投資者在該證券公司的資金賬戶中。
五、回售申報期間的交易
本期債券在回售申報期間將繼續交易,回售部分債券在回售申報當日收市后將被凍結。
六、回售實施時間表
-
七、關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繳納所得稅的說明
1、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
2、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等規定,本期債券非居民企業(包括QFII、RQFII)債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10%企業所得稅,由本公司負責代扣代繳。
非居民企業債券持有者如需獲取完稅證明,請于2017年3月27日前(含當日)填寫附件列示的表格傳真至聯系地址,并請將原件簽章后寄送至本公司證券部。
3、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其他債券持有者收到的債券利息所得稅需由其自行繳納。
八、相關機構
1、發行人:上海嘉麟杰紡織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鄭小將
聯系人:張開彥莊寒冰
電話:021-37330000-1130;021-37330000-1996
傳真:021-57381100-1998
2、主承銷機構、債券受托管理人: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胡嫻萬明
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中路27號盤古大觀A座40-43層
電話:010-59355416;010-59357050
郵政編碼:100032
3、托管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號中信大廈18樓
法定代表人:戴文華
電話:0755-25938000
傳真:0755-25988122
特此公告,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上海嘉麟杰紡織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2月23日
推薦企業面向顧客,持續改進,實施品牌戰略,必須是
經編未來 無限可能
云展云舒,龍行天下 并人間品質,梳天下纖維
印染機械 首選黃石經緯 印花機 絲光機 蒸化機
推薦企業
推薦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