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桐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事宜已于2016年6月完成。公司聘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擔任該次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的保薦機構。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中信證券需履行該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續督導工作,持續督導期限為該次發行股票上市當年剩余時間及其后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即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公司2016年12月11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2016年12月28日召開的201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議案。根據201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聘請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信證券")擔任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工作的保薦機構,并與國信證券簽訂了《桐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之保薦協議》。國信證券持續督導期限為該次發行股票上市當年剩余時間及其后至少一個完整會計年度,需延長保薦期間的按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執行。
根據《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公司因再次申請發行證券另行聘請保薦機構,應當終止與原保薦機構的保薦協議,另行聘請的保薦機構應當完成原保薦機構未完成的持續督導工作。鑒于公司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期尚未結束,而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更換為國信證券,根據《管理辦法》的規定,中信證券未完成的對公司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持續督導工作由國信證券承接,中信證券不再履行相應的持續督導職責。國信證券委派黃衡先生、任紹忠先生具體負責督導工作。黃衡先生、任紹忠先生簡歷見附件。
特此公告。
桐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2月23日
附件
保薦代表人黃衡、任紹忠簡歷
保薦代表人黃衡先生,曾先后參與或負責了恒鋒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浙江萬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杭州初靈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重大資產重組、杭州遠方光電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重大資產重組、恒鋒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等項目,具有豐富的投資銀行管理和操作經驗。
保薦代表人任紹忠先生,曾先后參與或負責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思創醫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桐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萬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初靈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浙江大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等項目,具有豐富的投資銀行管理和操作經驗。
推薦企業面向顧客,持續改進,實施品牌戰略,必須是
經編未來 無限可能
云展云舒,龍行天下 并人間品質,梳天下纖維
印染機械 首選黃石經緯 印花機 絲光機 蒸化機
推薦企業
推薦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