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會議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17年2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網絡投票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2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2月20日15:00至2017年2月21日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二)召開地點:
寧夏靈武市紡織生態園本公司二樓會議室
(三)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五)主持人:董事長李衛東先生
(六)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七)會議出席情況
1、股東出席本次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總體情況如下: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503人,代表股份960,177,51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53.1942%。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2人,代表股份517,070,844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28.6459%。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501人,代表股份443,106,666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24.5483%。
2、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501人,代表股份84,237,066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4.6668%。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1人,代表股份1,130,4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0626%。
通過網絡投票的中小股東500人,代表股份83,106,666股,占公司股份總數4.6041%。
3、公司高管及律師出席情況
公司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及部分高管人員出席了此次會議,寧夏興業律師事務所劉慶國、劉寧律師為本次股東大會做法律見證。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一)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會議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
(二)表決情況:
議案一、關于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寧夏中銀絨業紡織品有限公司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955,990,594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5639%;反對630,414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657%;棄權3,556,5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357,76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3704%。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80,050,15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5.0296%;反對630,414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7484%;棄權3,556,5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357,76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4.2220%。
表決結果:本議案審核通過。
議案二、關于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寧夏中銀絨業羊絨服飾有限公司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955,916,594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5562%;反對627,314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653%;棄權3,633,6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434,86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3784%。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79,976,15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4.9418%;反對627,314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7447%;棄權3,633,6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434,86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4.3135%。
表決結果:本議案審核通過。
議案三、關于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寧夏中銀絨業公共事業管理有限公司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955,914,894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5561%;反對627,414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653%;棄權3,635,2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434,86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3786%。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79,974,45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4.9397%;反對627,414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7448%;棄權3,635,2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434,86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4.3154%。
表決結果:本議案審核通過。
議案四、關于對全資子公司寧夏中銀絨業原料有限公司進行增資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955,625,594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5259%;反對931,014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970%;棄權3,620,9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435,76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3771%。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79,685,15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4.5963%;反對931,014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1052%;棄權3,620,9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435,76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4.2985%。
表決結果:本議案審核通過。
議案五、關于繼續停牌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議案
總表決情況:
同意81,938,498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7.2713%;反對2,014,326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2.3913%;棄權284,2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77,1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3374%。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
同意81,938,498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7.2713%;反對2,014,326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3913%;棄權284,2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77,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3374%。
控股股東寧夏中銀絨業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及關聯股東恒天聚信(深圳)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對本議案均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本議案審核通過。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寧夏興業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劉慶國、劉寧
3、結論性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召集人資格符合法律、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方式和表決結果符合相關法律、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律師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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