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687證券簡稱:華訊方舟公告編號:2017—001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17年1月12日以電話方式發出會議通知,并于2017年1月16日上午9:00以通訊方式召開,出席會議董事應到7人,實到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長呂向陽先生主持了本次會議。公司獨立董事張玉川先生、謝維信先生、曹健先生、宋晏女士參加了本次會議。公司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公司董事辭職及補選董事的議案》
鑒于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王東興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請辭去其所擔任的公司董事會董事、副董事長和戰略委員會委員職務,董事于志強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其所擔任的公司董事會董事和戰略委員會委員職務。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王東興先生、于志強先生的辭職不會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人數低于法定人數,不影響董事會正常運作,其辭職報告自送達董事會之日起生效。辭職后,王東興先生、于志強先生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會議事規則》等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提名潘忠祥先生、張沈衛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任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公司獨立董事認為董事候選人符合任職條件,同意潘忠祥先生、張沈衛先生為公司董事候選人(簡歷請見附件)。
本議案需提請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詳細內容請見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董事辭職及補選董事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03)。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召開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詳細內容請見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公告編號:2017-006)。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1月16日
附件:董事候選人簡歷:
潘忠祥先生:男,1959年8月出生,本科學歷,高級工程師。歷任紡織工業部綜合計劃司干部、中國紡織建設規劃院副處長、國家紡織工業局企業改革司副處長、中紡對外公司國開分公司副總經理、中國恒天集團公司、中國紡織機械(集團)有限公司資本運營部副部長,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紡織機械(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副部長;中國服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現任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金融投資事業部高級副總經理。
潘忠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第二大股東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任職外,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除上述披露的情況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機構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潘忠祥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中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執行人。潘忠祥先生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張沈衛先生:男,1975年8月出生,本科學歷,中國注冊會計師。1999年參加工作,曾任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證券部副部長、總裁辦公室主任、綜合管理部部長、南京普天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配線系統部總經理等職務,2007年11月至2016年9月擔任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2011年12月至2016年9月擔任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曾兼任南京普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普住光網絡有限公司,南京普天天紀樓宇智能有限公司,南京普天大唐信息電子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長職務。現任公司常務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代)。
張沈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除上述披露的情況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機構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張沈衛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中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張沈衛先生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證券代碼:000687證券簡稱:華訊方舟公告編號:2017-002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2017年1月12日以電話等方式發出會議通知,并于2017年1月16日上午10:00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應到監事3人,實到監事3人。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李曉叢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監事辭職及補選監事的議案》。
鑒于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監事季長彬先生、陳同樂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請辭去其所擔任的公司監事會監事職務。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季長彬先生、陳同樂先生的辭職不會導致公司監事會成員人數低于法定人數,不影響監事會正常運作,其辭職報告自送達監事會之日起生效。辭職后,季長彬先生、陳同樂先生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為保證監事會的正常運作,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監事會議事規則》等相關規定,本屆監事會提名劉琳先生、路威先生為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簡歷請見附件)。
本議案需提請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詳細內容請見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監事辭職及補選監事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05)。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7年1月16日
附件:監事候選人簡歷
劉琳先生:男,1985年3月生,經濟學博士學歷。現任職于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金融投資事業部。
劉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第二大股東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任職外,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除上述披露的情況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機構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劉琳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中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劉琳先生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路威先生:男,1989年2月生,本科學歷。現任職于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
路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第二大股東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任職外,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除上述披露的情況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機構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路威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中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執行人。路威先生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證券代碼:000687證券簡稱:華訊方舟公告編號:2017-003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董事辭職及補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東興先生、于志強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王東興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請辭去其所擔任的公司董事會董事、副董事長和戰略委員會委員職務,于志強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其所擔任的公司董事會董事和戰略委員會委員職務。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王東興先生、于志強先生的辭職不會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人數低于法定人數,不影響董事會正常運作,其辭職報告自送達董事會之日起生效。辭職后,王東興先生、于志強先生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潘忠祥先生、張沈衛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簡歷請見附件),任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
公司董事會對王東興先生、于志強先生在任職期間為公司做出的重要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特此公告。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1月16日
附件:董事候選人簡歷:
潘忠祥先生:男,1959年8月出生,本科學歷,高級工程師。歷任紡織工業部綜合計劃司干部、中國紡織建設規劃院副處長、國家紡織工業局企業改革司副處長、中紡對外公司國開分公司副總經理、中國恒天集團公司、中國紡織機械(集團)有限公司資本運營部副部長,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紡織機械(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副部長;中國服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現任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金融投資事業部高級副總經理。
潘忠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第二大股東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任職外,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除上述披露的情況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機構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潘忠祥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中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執行人。潘忠祥先生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張沈衛先生:男,1975年8月出生,本科學歷,中國注冊會計師。1999年參加工作,曾任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證券部副部長、總裁辦公室主任、綜合管理部部長、南京普天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配線系統部總經理等職務,2007年11月至2016年9月擔任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2011年12月至2016年9月擔任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曾兼任南京普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普住光網絡有限公司,南京普天天紀樓宇智能有限公司,南京普天大唐信息電子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長職務。現任公司常務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代)。
張沈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除上述披露的情況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機構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張沈衛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中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張沈衛先生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證券代碼:000687證券簡稱:華訊方舟公告編號:2017—004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經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決定提名潘忠祥先生、張沈衛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為公司獨立董事,就公司提名董事候選人事宜,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公司對潘忠祥先生、張沈衛先生的提名和審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
二、經過對潘忠祥先生、張沈衛先生個人簡歷及相關資料的審查,我們認為其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未發現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況,以及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市場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況,符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任職資格的條件,我們同意提名潘忠祥先生、張沈衛先生為第七屆董事候選人,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1月16日
獨立董事:
宋晏女士、曹健先生、謝維信先生、張玉川先生
獨立董事:
宋晏曹健
謝維信張玉川
證券代碼:000687證券簡稱:華訊方舟公告編號:2017-005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監事辭職及補選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監事會近日收到公司監事季長彬先生、陳同樂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季長彬先生、陳同樂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監事會監事職務。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季長彬先生、陳同樂先生的辭職不會導致公司監事會成員人數低于法定人數,不影響監事會正常運作,其辭職報告自送達監事會之日起生效。辭職后,季長彬先生、陳同樂先生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經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監事會提名劉琳先生、路威先生為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簡歷請見附件),任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監事會屆滿。
公司監事會對季長彬先生、陳同樂先生在任職期間為公司做出的重要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特此公告。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7年1月16日
附件:監事候選人簡歷:
劉琳先生:男,1985年3月生,經濟學博士學歷。現任職于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金融投資事業部。
劉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第二大股東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任職外,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除上述披露的情況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機構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劉琳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中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執行人。劉琳先生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路威先生:男,1989年2月生,本科學歷。現任職于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財務部。
路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第二大股東中國恒天集團有限公司任職外,與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除上述披露的情況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機構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路威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監事的情形;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聯合印發的《“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中規定的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執行人。路威先生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規則》及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等要求的任職資格。
證券代碼:000687證券簡稱:華訊方舟公告編號:2017-006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17年第一次
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2、股東大會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3、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
2017年1月16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召開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本次股東大會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4、會議召開時間和日期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17年2月7日(星期二)上午10:00
(2)網絡投票時間: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7日
①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2月7日交易時間,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2月6日下午15:00至2017年2月7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5.會議的召開方式:本次會議采用現場表決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6、出席對象:
(1)在股權登記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東或其代理人。
于股權登記日2017年1月23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普通股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
7、會議地點:深圳市寶安區西鄉寶田一路臣田工業區37棟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5樓會議室。
二、會議審議事項
1、審議《關于公司董事辭職及補選董事的議案》;
上述議案已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同意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以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
2、審議《關于公司監事辭職及補選監事的議案》;
上述議案已經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同意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在《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以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
三、會議登記方法
1、登記方式:采取現場、信函、傳真的方式登記,本公司不接受電話登記。
(1)出席會議的個人股東請持本人證券賬戶卡、身份證、持股證明;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應持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人股東賬戶卡;
(2)出席會議的法人股東請持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出席人身份證到本公司辦理登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持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書面加蓋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名的委托書原件和股東賬戶卡進行登記。
2、登記時間:2017年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記地點: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五樓會議室。
四、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股東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流程詳見附件一。
五、其他事項
1、參加現場會議時,請出示相關證件及授權文件的原件。
2、與會股東的交通、食宿費自理。
3、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沈衛
電話:0755-29663118
傳真:0755-29663108
電子郵箱:zhangshenwei@huaxunchina.com.cn
4、網絡投票期間,如投票系統遇突發重大事件的影響,則本次會議的進程另行通知。
5、授權委托書(附件二)剪報、復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1月16日
附件一: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一、網絡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碼與投票簡稱:投票代碼為“360687”。投票簡稱為“華訊投票”。
2、議案設置及意見表決。
(1)議案設置。
表1:股東大會議案對應“議案編碼”一覽表
-
(2)填報表決意見或選舉票數
本次會議議案為非累積投票議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3)對同一議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
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投票時間:2017年2月7日的交易時間,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2月6日下午15:00,結束時間為2017年2月7日下午15:00。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4月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附件二:
授權委托書
本人(本單位)作為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茲全權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單位)出席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并行使表決權。
-
注:請在表決意見的“同意”、“反對”、“棄權”項下,用“√”標明表決意見。同一議案只能在表決意見標明一處,即“同意”或“反對”或“棄權”,都未標明的視為棄權,標明了兩處或三處的視為無效,計入無效票數。
委托人簽名:身份證號碼:
股東賬號:持股數量:
受托人簽名:身份證號碼:
委托日期:自授權委托書簽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結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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