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144股票簡稱:宏達高科公告編號:2016-054
宏達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宏達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6年12月26日在浙江省海寧市許村鎮建設路118號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由公司董事長沈國甫先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2、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和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計24人,代表的股份總數為60,821,786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4.41%。其中參與表決的中小股東及股東代表共計14人,代表的股份總數為5,905,497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34%。
3、本次股東大會對四個議案都采用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中小投資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根據《公司章程》,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1、議案2和議案3需要實行累積投票制進行表決;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4應當以特別決議通過。
4、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見證律師出席或列席了現場會議。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6年12月2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6年12月25日15:00至2016年12月26日15:00的任意時間。
1、審議通過了《關于非獨立董事換屆改選的議案》
本議案實行累積投票制進行表決,表決結果如下:
(1)選舉沈國甫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同意60,295,13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3%。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同意5,378,846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中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1.08%。上述同意票數已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50%,沈國甫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2)選舉毛志林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同意60,295,13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3%。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同意5,378,846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中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1.08%。上述同意票數已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50%,毛志林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3)選舉沈珺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同意60,295,13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3%。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同意5,378,846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中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1.08%。上述同意票數已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50%,沈珺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4)選舉朱海東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同意60,295,13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3%。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同意5,378,846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中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1.08%。上述同意票數已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50%,朱海東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5)選舉顧偉鋒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同意60,295,13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3%。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同意5,378,846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中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1.08%。上述同意票數已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50%,顧偉鋒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6)選舉許建舟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同意60,295,13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3%。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同意5,378,846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中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1.08%。上述同意票數已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50%,許建舟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
2、審議通過了《關于獨立董事換屆改選的議案》
本議案實行累積投票制進行表決,表決結果如下:
(1)選舉陳思平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同意60,295,13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3%。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同意5,378,846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中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1.08%。上述同意票數已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50%,陳思平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2)選舉周偉良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同意60,295,13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3%。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同意5,378,846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中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1.08%。上述同意票數已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50%,周偉良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3)選舉平衡先生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同意60,295,13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3%。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同意5,378,846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中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1.08%。上述同意票數已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50%,平衡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3、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股東代表監事的議案》
本議案實行累積投票制進行表決,表決結果如下:
(1)選舉張建福先生為公司第六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
同意60,295,13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3%。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同意5,378,846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中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1.08%。上述同意票數已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50%,張建福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六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
(2)選舉陸維敏先生為公司第六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
同意60,295,135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3%。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如下:同意5,378,846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中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1.08%。上述同意票數已超過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50%,陸維敏先生當選為公司第六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
4、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及相關議事規則的議案》
本議案實行非累積投票制進行表決,表決結果如下:
同意60,324,334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8%;反對497,452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表決股份總數的0.82%;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股份總數0.00%。本議案獲得出席本次臨時股東大會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符合《公司章程》關于特別決議條款的要求。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5,408,045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效表決股份總數的91.58%;反對497,452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效表決股份總數的8.42%;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效表決股份總數的0.0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委派馬愷律師和袁金瑞律師出席本次會議,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和《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會議人員及會議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四、備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關于宏達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宏達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證券代碼:002144股票簡稱:宏達高科公告編號:2016-055
宏達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宏達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以電話和電子郵件方式向全體董事發出了《關于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的通知》。2016年12月26日下午四點,公司董事會在浙江省海寧市許村鎮建設路118號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了會議。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沈國甫先生主持,應到董事9位,實到董事9位,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與會董事認真審議,以現場表決的方式,作出了如下決議:
1、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第六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本次董事會選舉沈國甫先生(簡歷詳見附件)為第六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與第六屆董事會一致,即自2016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5日。
2、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第六屆董事會副董事長的議案》。
本次董事會選舉毛志林先生和沈珺先生(簡歷詳見附件)為第六屆董事會副董事長,任期與第六屆董事會一致,即自2016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5日。
3、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公司第六屆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的議案》。
分別選舉了公司第六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戰略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委員(相關人員簡歷詳見附件)。各專門委員會委員任期與第六屆董事會一致,即自2016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5日。各專門委員會委員情況如下:
(1)提名委員會
委員:周偉良、平衡、沈國甫,其中周偉良為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
(2)戰略委員會
委員:沈國甫、陳思平、毛志林、沈珺、朱海東,其中沈國甫為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
(3)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委員:陳思平、周偉良、朱海東,其中陳思平為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4)審計委員會
委員:平衡、周偉良、毛志林,其中平衡為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
4、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總經理的議案》。
本次董事會同意聘任沈國甫先生擔任公司總經理,任期與第六屆董事會一致,即自2016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5日。
公司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詳見與本決議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獨立董事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5、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
本次董事會同意聘任許建舟先生為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分管公司營銷管理工作;同意聘任顧偉鋒先生為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分管公司生產管理工作;同意聘任潘建華先生為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分管公司行政管理工作(以上人員簡歷詳見附件)。以上人員任期與第六屆董事會一致,即自2016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5日。
公司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詳見與本決議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獨立董事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6、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的議案》。
本次董事會同意聘任朱海東先生(簡歷詳見附件)為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分管財務管理、證券投資和董事會辦公室工作。任期與第六屆董事會一致,即自2016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5日。
公司獨立董事就該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詳見與本決議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獨立董事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朱海東先生的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浙江省海寧市建設路118號
電話:0573-87550882
傳真:0573-87552681
電子信箱:hdzhd2008@163.com
7、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內部審計負責人的議案》。
本次董事會同意聘任馬玉峰先生(簡歷詳見附件)擔任公司內部審計負責人職務。任期與第六屆董事會一致,即自2016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5日。
8、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本次董事會同意聘任馬強強先生(簡歷詳見附件)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任期與第六屆董事會一致,即自2016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5日。
馬強強先生的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浙江省海寧市建設路118號
電話:0573-87550882
傳真:0573-87552681
電子信箱:mqq@zjhongda.com.cn
9、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組織架構的議案》。
本次董事會同意對公司組織架構進行如下調整:
1、撤銷原計劃物流部,成立生產管理部,負責并協調公司各生產部門的生產管理、計劃管理、倉庫管理、生產統計與經營分析等工作。
2、原經編生產部、緯編生產部合并為織造部,負責公司經編面料和緯編面料的整經和織造等相關生產工作。
3、原經編染整生產部更名為染整一部,主要負責公司交通運輸類面料和服飾類面料的預處理、染色和整理等相關生產工作。
4、原家紡染整生產部更名為染整二部,主要負責公司除交通運輸類面料和服飾類面料之外其他類別面料的預處理、染色和整理等相關生產工作。
本次調整后公司共有18個職能部門,分別是董事會辦公室、內審部、營銷中心、客戶服務部、財務部、行政(安全)綜合部、企管(人力資源)部、供應部、技術中心、檢測中心、證券(投資)部、生產管理部、織造部、染整一部、染整二部、后整理部、質量保證部、設備保障(建設)部。
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于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宏達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相關人員簡歷
沈國甫先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56年9月生,中共黨員,大專學歷,高級經濟師、高級政工師。1975年參加工作,曾在海寧市許村中學任教,1985年起任海寧許村經編廠廠長,1997年改制設立浙江宏達經編有限公司后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2001年變更設立股份公司后一直擔任公司董事長。先后當選為中國家用紡織品行業協會副會長、浙江省經編行業協會會長、浙江省小額貸款公司協會會長、浙江省民辦學校協會副會長、浙江省民營經濟發展聯合會執行會長、嘉興市總商會副會長、海寧市工商聯(總商會)副會長、海寧市慈善總會副會長、嘉興市黨代會代表,嘉興市人大代表,海寧市人大常委會委員。2012年7月當選為中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于2015年續任。2014年5月當選為海寧中國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起兼任中國小額貸款公司協會副監事長。2015年1月起兼任浙江宏達教育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2015年5月當選為中證信用增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起兼任宏達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沈國甫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7,759,236股,系公司大股東、實際控制人,與公司第六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沈珺先生為父子關系,除此之外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東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沈國甫先生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且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毛志林先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67年3月生,本科學歷,高級工程師,中國超聲醫學工程學會儀器開發工程委員會委員。1990年至2000年在四川綿陽電子儀器廠任設計所所長、總工程師;2002年5月至2007年7月任深圳市威爾德電子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產品研發總體負責人;2007年7月至2010年7月任深圳市威爾德醫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產品研發總體負責人,主持FDC8000、FDC6000彩超研發。2010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深圳市威爾德醫療電子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產品研發總體負責人,2016年1月起任深圳市威爾德醫療電子有限公司總經理。2010年9月起擔任宏達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至今。
毛志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529,001股,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東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毛志林先生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且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沈珺先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83年8月生,中共黨員,英國雷丁大學經濟專業畢業。2008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同濟大學浙江學院團委副書記、書記,并于2009年9月至今擔任同濟大學浙江學院校長(黨委)辦公室副主任。2010年7月至今,擔任海寧市宏源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2010年1月至今,擔任海寧市玫瑰莊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經理。2010年1月至今,擔任海寧市宏達置業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2012年至今,任北京中家紡咨詢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2015年8月起擔任宏達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沈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與公司董事長、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沈國甫先生為父子關系,除此之外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東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沈珺先生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且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朱海東先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74年2月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歷。2002年1月起就職于華立集團有限公司、華立儀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2月起擔任浙江宏達經編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副經理、會計機構負責人。2010年3月起任浙江宏達經編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2010年9月起至今任宏達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財務總監,2011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會秘書至今。2011年1月至2014年5月18日,兼任海寧中國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監事。2014年4月起兼任嘉興市宏達進出口有限公司監事。
朱海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東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朱海東先生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且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顧偉鋒先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68年11月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歷。1985年至2010年8月歷任浙江宏達經編股份有限公司機修班長、車間主任、生產部經理、總經理助理。2010年9月至今歷任宏達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
顧偉鋒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50,000股,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東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顧偉鋒先生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且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許建舟先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69年9月生,中共黨員,大專學歷。1988年9月至1990年12月任海新紡織有限公司設備部職員,1991年1月至2010年8月歷任浙江宏達經編股份有限公司銷售員、銷售部經理,2010年9月至今歷任宏達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銷售部經理、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
許建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43,386股,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東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許建舟先生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且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陳思平先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48年12月生,農工民主黨黨員,博士學歷。現任深圳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曾先后擔任深圳市安科公司研究員、總工程師;深圳大學副校長、教授、浙江大學、深圳大學生物醫學工程專業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電子學會生物醫學電子學分會委員、教育部生物醫學工程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全國醫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超聲醫學工程學會副會長、深圳生物醫學工程學會理事長、《中華醫學超聲(電子版)》常務編委。2010年3月至2016年5月任深圳市理邦精密儀器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13年9月起擔任宏達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2015年5月起至今擔任深圳市尚榮醫療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陳思平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懲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且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中的不得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情形。
周偉良先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68年6月生,中共黨員,碩士學歷,執業律師。自參加工作以來,1991年7月至1995年3月期間,在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原浙江水利水電專科學校)任教師;1995年4月至2002年8月,在浙東海外貿易公司任業務經理;2005年7月至2008年4月期間在浙江海浩律師事務所任律師;2008年至今,在北京康達(杭州)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2016年5月至今擔任宏達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周偉良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懲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且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中的不得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情形。
平衡先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62年4月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歷,會計師、高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曾擔任海寧誠信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海寧正明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現任海寧正明資產評估師事務所所長,兼任海寧正明會計師事務所副所長及黨支部書記、嘉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評標專家、海寧市首屆信訪評議團評議員。2015年3月起擔任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平衡先生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
潘建華先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60年6月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歷。1981年8月至1984年11月任海寧縣北溝煤礦技術員,1984年11月至2003年5月任海寧(縣)市工業局、人事工資科科員、副科長、科長;同期任海寧市工業局黨委委員、人武部長、副局長;2003年5月至2005年3月任海寧市經濟貿易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安監局長;2005年3月至2009年7月任海寧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2009年7月至2013年5月任海寧市人大城建農經工委主任,第十三、四屆常委會委員,人大機關黨組成員;2013年6月加入本公司任副總經理,2013年8月起兼任海寧八方物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潘建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東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潘建華先生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且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馬玉峰先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85年11月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歷,中國注冊會計師。2007年7月至2011年6月任天健會計師事務所項目經理。2011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公司內審部副經理。2011年9月至今任公司內部審計負責人。
馬玉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東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馬玉峰先生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且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馬強強先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88年2月生,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學歷。2014年5月至2016年3月任公司證券投資部科員,2016年4月起至今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2015年11月23日參加深圳證券交易所第十期中小板董秘培訓班,并取得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
馬強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東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馬強強先生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且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的任職條件。
證券代碼:002144股票簡稱:宏達高科公告編號:2016-056
宏達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宏達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通知于2016年12月20日通過電子郵件及電話方式向各監事發出。本次會議于2016年12月26日在海寧市許村鎮建設路118號公司會議室召開。
本次會議由監事張建福先生主持,應到監事3位,實到監事3位,會議的通知、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經過現場表決的方式,本次會議作出了如下決議:
1、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第六屆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與會監事經認真審議,一致同意選舉張建福先生(簡歷詳見附件)為公司第六屆監事會主席,任期與第六屆監事會一致,即自2016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25日。
備查文件:第六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宏達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第六屆監事會主席簡歷
張建福先生,中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出生于1963年2月,中共黨員,大專學歷,中級工程師。1985年8月起先后擔任宏達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前身)生產部經理、技術部經理,現為公司技術中心經理。2001年8月至2007年8月,任公司監事;2007年8月至今歷任公司第三屆和第五屆監事會主席。
張建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65,262股,與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懲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且經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網查詢,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中的不得擔任公司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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