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而言,當人們把蒙德里安、畢加索、杜尚的畫作印上衣服,這算侵權嗎?Star Athletica公司聘請的律師John J. Bursch認為,當圖案為對衣服功能性不起任何作用時理應受版權保護。他辯論稱:“Varsity(的設計裝飾)則不然,制服上的圖案設計讓穿著者看來更有曲線。”
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并不認同,“蝴蝶結或是其他裝飾性設計雖然不像蒙德里安(的畫作),但作為衣物附加品,應該被分開看待”。美國首席大法官John G. Roberts Jr.將討論帶入循環:“我們在討論的不光是平面面料,還是附加飾物,而是當后者擁有功能性后該怎么判定?!?br /> 不同于大陸法系,英美法系在審判原則上更遵循先例??僧斢懻摻M將“迷彩”引入話題時,人們卻覺得答案越來越遠。原告Varsity公司代表律師William M. Jay認為它應該受版權保護,隨后通過授權被用到背包、iPhone手機殼上。”這一論點很快被擊垮,法官Elena Kagan說道:“它被用于衣服上后能發揮隱蔽作用。”更現實些,問軍隊要授權費用根本不現實。
在這段曠日持久的司法拉扯中,包括CFDA(美國時裝設計師協會)、Fashion Law Institute(紐約時尚法律學院)和知識產權學者都呈上過各自見解。CFDA警告說,若法庭最終站在Star Athletica這邊,則意味著將美國時尚設計師置于零防備的窘境。 美國拉拉隊的制服版權到底屬于誰? 美國拉拉隊的制服版權到底屬于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