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這些年,牛仔褲獲得了許多新的文化意義。1950年左右,它代表著一種反叛精神,并且在主流文化中穿著牛仔褲被認為“很酷”。之后又變成美國反文化運動中激進的年輕人的行頭。1969年,李維斯牛仔褲在伍德斯托克音樂節上更是大放異彩。1971年,滾石樂隊成員穿著牛仔褲的形象出現在他們的專輯Sticky Fingers封面上。1984年,超級搖滾巨星“工人皇帝”Bruce Springstein在發布專輯Born in the U.S.A.時也采取了同樣的做法。柏林的抗議者在推倒柏林墻時穿著李維斯牛仔褲,而取得巨大成功的涅槃樂隊主唱Kurt Cobain也穿著他那破破爛爛的李維斯牛仔褲亮相。 隨著主流文化慢慢接受牛仔褲以及美國的衣著規范不斷被打破,牛仔褲扮演了更多正裝的角色。隨著這種變化,消費者不再只將牛仔褲當做工作時才穿的褲子,或者說,牛仔褲在不同工作中都可以穿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