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否決或修改提案情況;
2、本次會議無新增提案情況;
3、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表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會議召開情況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6年8月29日發出通知,(詳見2016年8月30日的《中國證券報》和指定信息披露網站www.cninfo.com.cn)。現場會議于2016年9月14日上午10:30在公司三樓會議室如期召開。
本次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時間為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14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16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的時間為2016年9月13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14日下午15:00。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魏學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三、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的總體情況
出席公司201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22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183,555,099股,占公司總股本628,303,335股的29.2144%。
2、現場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12名,其所持有效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183,309,799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29.1754%。
3、網絡投票情況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10名,其所持有效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245,3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0390%。
4、中小投資者投票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參加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共計21名,代表股份12,047,259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9174%。
四、議案的審議及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表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會議議案表決情況如下:
1、通過了《關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的預案》,
表決結果為:同意183,555,099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決議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12,047,259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2、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表決結果為:同意183,555,099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決議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11,974,059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3924%,反對7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6076%,棄權0股。
3、通過了《關于修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議案》,
表決結果為:同意183,555,099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決議通過。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12,047,259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五、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由北京市普華律師事務所金高峰、袁蕾兩位律師全程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和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目錄
1、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普華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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